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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3-23 19:07:36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8号)和《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2年周宁县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批复》(宁人社批复〔2022〕39 号)的精神,制定周宁县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1.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周宁县实际情况,按学科需求招聘。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周宁县教育局按照上级要求具体组织实施。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招聘岗位、人数、对象和条件
1.招聘岗位及人数67名
(1)招聘幼儿教师15名;
(2)招聘小学教师22名,其中语文7名、数学6名、体育2名、音乐1名、美术1名、科学1名、信息技术1名、英语2名、心理健康1名;
(3)招聘中学教师30名,其中高中(8名):语文2名、数学1名、物理1名、地理1名、历史1名、体育1名、美术1名;
初中(22名):语文5名、数学4名、地理2名、生物1名、物理2名、体育2名、音乐1名、政治1名、心理健康1名、信息技术1名、英语2名。
(4)补充招聘后,中学招聘岗位有剩余名额的,依次转给中学语文、数学、地理、物理、历史、政治、生物、英语等学科;中学招聘岗位依次转给中学上述学科后,还有剩余名额的,再依次转给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体育、美术、音乐学科;小学招聘岗位有剩余名额的,依次转给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体育、美术、音乐学科〔每学科依次转给人数不超过2人(含2人)〕。
2.招聘对象
(1)中学招聘的教师岗位要求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福建省籍、宁德市籍、周宁县籍毕业生(含2022年应届生);
(2)小学招聘的教师岗位要求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福建省籍、宁德市籍、周宁县籍毕业生(含2022年应届生);
(3)幼儿园招聘的教师岗位要求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宁德市籍毕业生(含2022年应届生)。
(4)服务期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复核时提供)。我省已在编教师不在此招聘范围。
3.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具备教师资格。
(2)专业要求:见附件《2022年周宁县学校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
(4)其他要求:各岗位所需证书截止时间(毕业证、学位证截止为2022年3月31日,其中2022届毕业生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教师资格证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5)以下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未满1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具体招考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周宁县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