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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9-08 19:59:15
为加强同心县教师队伍建设,缓解教师紧缺问题,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国自主公开招聘200名事业编制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岗位
2021年下半年同心县教育局面向全国范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200名,其中招聘高中教师68名,初中教师54名,小学教师48名,职业技术学校教师20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0名。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2021年下半年同心县教育局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符合《2021年下半年同心县教育局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籍的人员(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8日)。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吴忠市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吴忠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宁夏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可以不受户籍限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9月8日以后出生,年龄以考生有效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8.新招聘(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