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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7-19 14:15:03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17〕75号)、《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33号)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封丘县委、县政府研究,报请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公开招聘150名中小学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根据封丘县编制情况,本次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50人。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封丘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资格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