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组织机构。建立由区委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萧山区“
5253”教育高层次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教育高层次人才的引进、选拔和培养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建立萧山区“
5253”教育高层次人才工程评审小组,负责“
5253” 教育高层次人才的评审、考核等工作。
2.确定入选层次。符合条件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应根据当年度申报要求
,填写《萧山区教育高层次人才申报表》
,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由单位核实后报区教育局
,由区教育局组织萧山区“
5253”教育高层次人才工程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拟定人才入选层次
, 经萧山区“
5253”教育高层次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公示时间为
7天,公示无异议予以发文公布。
3.政策兑现。每年下半年由人才所在单位统计上报人才生活津贴、安家补贴、培养经费等需求情况
,经区教育局审核汇总后,由区人力社保局按相关规定兑现。
六、附则
1.夫妻双方均为人才引进的,安居政策按高的一方享受一次;引进人才服务期不满
5年调离本区的,全额退还已享受的安家补贴和生活津贴。
2.萧山区“
5253”教育高层次人才工程培养对象在培养期取得新的业绩、成果的,期满后可再次申请,经评审符合条件的可再次入选。离法定退休年龄不到
5年的,不再列入培养对象。
3.人才在培养期内,入选更高层次人才培养类别,生活津贴相应调整上靠,并一次性补差,培养经费按相应标准调整并重新开始执行。
4.人才在培养期内,因发生学术造假、责任事故、被追究刑事责任、调离本区等情况的,取消其培养资格。
5.萧山区“
5253”教育高层次人才工程所需经费,全额补助事业单位由区财政承担;其他单位由区财政承担
70%,用人单位承担
30%。区财政承担部分在区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中列支。
6.本办法由区教育局、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7.本办法自
2015年
1月
1日起试行。
Fame usually comes to those who are thinking about something else. 通常是没想到成名的人反而成了名。
Carve your name on hearts and not on marbles. 把你的姓名刻在人们的心上,而不是刻在大理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