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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重庆市梁平区教育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选聘62名优秀教师简章

时间:2021-06-15 07: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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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2021-06-08 截止日期:2021年6月18日
  • 所属省份:重庆 工作地点:重庆 栏目分类:重庆中小学 招聘人数:62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现面向本区外选聘优秀在编在岗教师。

    一、选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岗位

    梁平区街道辖区内部分学校学科教师共62名(详见附件1)。

    三、选聘条件

    (一)选聘条件。

    1.梁平区外正式在编在岗教师,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近三年年度考核结论无基本合格、不合格和不确定等次(试用期除外)。

    2.年龄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3.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教师资格: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5.以下条件具备其一:

    ①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

    ②区县级及以上名师、学科名师、学科带头人;

    ③现场赛课区县级一等奖或省市级二等奖及以上。

    6.自愿在梁平区教育系统服务3年及以上,服务期内不得调出区外。3年内主动提出与聘用单位解聘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且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7.须经现所在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调出。

    8.身体健康,具备胜任教师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提交报名材料

    时间:2021年6月18日18:00前。

    地点:梁平区教委组织人事科401室。

    提交材料:《梁平区选聘区外教师申请表》(附件2),选聘岗位需明确到学段及学科;本人书面调动申请;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荣誉称号、 获奖材料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五、考核

    考核方式为讲课。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课堂教学水平与教育学生能力等。讲课前备课30分钟,讲课时间为20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选聘人选。

    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选岗

    按报考学段及学科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考察人选,同一岗位有2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由考生自行选择,同一岗位拟选聘人选最后一名考核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上述选聘条件中列举的称号奖项级别及次数、学历(学位)从高到低确定。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

    七、考察

    由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梁平区教委组成考察组对选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

    八、聘用

    对确定的选聘人员办理调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现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同时按照《重庆市梁平区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试行)》落实相关人才待遇。

    联系电话:(023)53239922、53239936。    联系人:丁老师

    附件1:梁平区2021年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梁平区2021年公开选聘优秀教师申请表.doc

    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5月31日

    来源:

    http://www.cqlp.gov.cn/jw/zwxx_29282/gsgg/202105/t20210531_93436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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