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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6-08 17:39:31
根据孟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求,经孟州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 )和《焦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焦人社〔2015〕233号)等文件规定,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及实施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9名,其中教育类40名、卫生类56名、综合类156名、定向类7名 (具体单位、岗位、拟招聘人数详见附件1)。
定向类定向招聘孟州籍退役士兵。
孟州市第一高级中学重点招聘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省内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学院和省外双一流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本次招聘以岗位专业条件为基础,采取大岗位制,将不同用人单位但岗位条件相同的招聘计划,集中在同一岗位,在考试、体检、考察环节不区分具体用人单位,考察合格后组织考生现场选择用人单位,工作方案另行公告。
本次招聘由孟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2021年6月30日以前毕业(2021年应届毕业生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书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执行),符合各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年龄(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职业资格等资格条件要求。
7、年龄计算的基准时间为2021年1月1日,即35周岁以下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0周岁以下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为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孟州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6、合约期未满的订单定向生、特招医学生、特岗全科医生、小学教育全科教师、特岗教师、“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7、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3、在网上报名时,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需在个人简历项中规范填写工作单位及起止时间;在职人员需在个人简历项中规范填写现工作单位及起始时间,并在面试资格确认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职人员指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或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固定劳动关系的人员。
4、2017年起招生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具有相同效力。
5、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和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分别参照为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6、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但在考察阶段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2019和2020年毕业且择业期内未被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及企事业单位录(聘)用或未有缴纳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除外)记录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8、要求为孟州市户籍的,需在本简章发布之日前取得孟州市户籍或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前是孟州户籍的。
9、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应符合本简章发布之日前退出现役并取得孟州市户籍,且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在编人员的条件。
10、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本简章发布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