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区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切实解决教育师资力量不足问题,根据宛政办[2010]122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公开招聘教师100名。
一、招聘原则
招聘教师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教师质量。
二、招聘人数及职位
1、高中5名,职位如下:语文2人,数学1人,英语2人;
2、初中35名,职位如下:语文15人,数学10人,英语10人;
3、小学55名,职位如下:语文21人,数学21人,体育4人,音乐5人,美术4人;
4、幼儿园5名,职位如下:音乐3人,美术2人。
三、招聘范围
1、父母一方或配偶在宛城区工作;
2、宛城区常住户口。符合以上二个条件之一的,尚未就业并持有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3、在宛城区参加“三支一扶”的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干部。
四、资格条件
1、应聘高中教师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应聘初中教师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小学教师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幼儿园教师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幼师教育教师资格证。
2、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热爱国家,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思想进步,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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