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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7-23 09:48:35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笔试命题、阅卷全权委托有资质的高等院校代理。面试题委托有资质的专家命制,评委由外地有资质的专家组成。
1、 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考试时限120分钟。卷面分为100分,其中所报学科专业部分为80分,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即《教育学》、《心理学》为20分。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报名时,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有关考核合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3)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按 1:2的比例分别划线,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笔试成绩、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在报名地点进行公示,同时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2、面试
(1)面试主要从教学基本素养、仪态仪表、口头表达能力、教学组织能力等方面综合评价,面试分数为100分。时间为每人10分钟。每组评委7人。面试分数当天公布。
(2)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交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等证件,同时缴纳面试费100元。
(3)参加面试人员如不能按时到达面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3、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数),根据招聘计划和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公示,同时通知体检时间及地点。
六、体检与审核
1、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由参加体检的人员承担。体检合格人员进入审核程序。
2、审核
对体检合格者,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及档案、证件等材料进行审核。
因体检、审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在本学科应聘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时进行体检、审核。
凡有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违法犯罪行为、参与邪教组织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予聘用。
体检、审核工作结束后,从考试、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七、聘用方法及待遇
1、拟聘用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报到时须提交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准考证、教师资格证。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2、按照菏泽市《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菏人〔2007〕39号),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有关部门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同时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考核期为三个月,考核合格的增加事业单位编制。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监督检查
在整个招聘工作过程中,将通过菏泽市牡丹区政府网站及其他媒体,及时将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牡丹区纪委、监察局将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应聘者,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牡丹区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本《简章》由牡丹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5928676 咨询电话:5685872
5928939
(牡丹区政府网址:www.mudan.gov.cn)
附2: 农村中小学拟聘岗位及数量
菏泽市牡丹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O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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