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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5-08 17:47:40
本人材料
身份证
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页)
毕业证
学位证
职称证
教师资格证
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者提交)
结婚证
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已婚人员需提交 配偶材料
身份证
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页)
考生类别:
应届生
所有考生均须提交
身份证
户口簿
(属学校集体户口的,提交地址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且需加盖学校保卫处公章)
普通话等级证书
就业推荐表
就业协议书
学业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
暂缓就业生提交
暂缓就业协议书
毕业证
学位证
应聘英语教师者提交
专业英语四级或八级证书
师范生提交
所在大学(学院)出具的师范生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或教师资格证
非师范生提交
“两学”合格证(成绩单)或教师资格证
已婚者提交
结婚证
配偶材料
身份证
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页)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2015月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