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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舟山市定海区人才储备中心2021年面向全国“双一流”高校和国际知名院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3名教师公告

时间:2021-03-24 15: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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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2021-03-24 截止日期:2021年4月2日
  • 所属省份:浙江 工作地点:舟山 栏目分类:浙江中小学 招聘人数:3名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引进优秀教育专业人才,服务我区教育现代化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舟山市定海区人才储备中心近期面向全国“双一流”高校和国际知名院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舟山市定海区人才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区人才储备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舟山市定海区对人才引进体制机制的一种探索和创新,为高层次与紧缺专业人才的引进提供一个平台。

    二、招聘计划

    www.91exAm.org

    主管单位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

    定海区

    教育局

    定海区

    教育局下属学校

    中学社会

    1

    ①全国“双一流”高校或国际知名院校(Time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所)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②全国普通高校或国际知名院校(Time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所)硕士研究生;

    ③全国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

    历史学、地理科学、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历史地理学

    中学心理

    1

    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中学信息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三、信息发布平台

    1、中国定海门户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

    2、定海党建网(http://dhdj.com.cn)。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定海党建网、中国定海门户网站(中国定海门户网站的具体查询途径为中国定海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招考录用)公布。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定海党建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1年4月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4月2日以后出生);

    5、户籍不限;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在人事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第四条规定四类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4)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鉴于国外高校与国内高校在专业名称上的差异,或在外文翻译成中文后专业名称上的差别,留学人员可报考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岗位。

    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2021年4月2日。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2日12:00;

    (2)应聘人员于2021年4月2日12:00前填写相关信息。相关佐证材料请按报名所需材料的顺序,拍照后放入一个word文档中,发送至指定邮箱:zsa999@163.com(word文档以“定海+招聘岗位+姓名”命名)。

    (3)报名所需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②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或相关证明);

    ④《2021年舟山市定海区人才储备中心面向全国“双一流”高校和国际知名院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1,由应聘人员自行打印填写,手写体签名,贴好近期正面免冠彩照);

    ⑤《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由应聘人员自行打印,手写体签名)。

    2、报名资格初审。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信息填写必须完整、准确。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报名邮件回复方式向考生反馈。

    符合条件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须在考试前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具体信息详见中国定海门户网站、定海党建网上的通知)。

    应聘人员需提供上述报名上传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由定海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说课测试(或试讲)相结合的方式。面试、说课测试(或试讲)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

    1、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以及求职动机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列入说课测试(或试讲)对象。经资格复审,如果合格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25倍及以上,则在面试前增加面谈环节,面谈满分为100分,面试对象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的比例确定,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面试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说课测试(或试讲)人员名单。如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际参加人数确定。

    2、说课测试(或试讲)

    说课测试(或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若取得说课测试(或试讲)考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考试的,将在报考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试工作由定海区组织、人事部门会同定海区教育局实施。考试时间、地点在中国定海门户网站、定海党建网上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面试成绩×40%+说课测试(或试讲)成绩×6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说课测试(或试讲)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并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考核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入围考核人员,并在定海党建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采取“先试用后入编”的方式,与区人才储备中心签订一年劳动合同,作为试用考核期,试用考核期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试用考核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区人才办备案。试用考核期考核不合格的,由区人才储备中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入围考核人员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聘用之日起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人员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后再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不再递补。

    六、薪酬待遇

    试用考核期的薪酬实行年薪制,本科生15万元(含五险一金,下同),硕士研究生16万元,博士研究生18万元。

    七、公示及聘用

    试用考核期考核合格的人员,在中国定海门户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定海党建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正式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一)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组织部0580—2601592;

    2、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2601527;

    3、定海区教育局0580—2023625。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考生防疫须知(见附件3)。

    九、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组织部、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海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组织部0580—2601592;

    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2037438;

    定海区教育局0580—2020553

    附件:

    1:2021年舟山市定海区人才储备中心面向全国“双一流”高校和国际知名院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2:报考诚信承诺书.docx

    3:考生防疫须知.doc

    4:全国“双一流”高校和国际知名院校(Time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所)目录.doc

    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组织部

    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

    2021年3月23日

    来源:

    http://www.dinghai.gov.cn/art/2021/3/23/art_1229318714_36552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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