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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4-17 14:51:48
报名承诺(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不全考生填写)
本人因故不能在报名时提供以下证件:
□1.毕业证
□2.学位证 □3: □4:
本人自愿向招聘领导小组承诺,在正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能够提供以上所缺证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或不能按时、按规定提供的,按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承诺人(签名):
资格审核意见:
(招聘单位盖章)
审核单位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校
公开招聘事业岗位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我已仔细阅读《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岗位教师及管理人员简章》,清楚并理解其内容。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昆政办〔2008〕80号)有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二、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同时准确填写及核对有效的手机号码、联系电话等联系方式,并保证在报考期间联系畅通。
三、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不使用假证明、假证书。
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人本人签名:
本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对违反有关规定已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相关处理措施
1.未真实、准确地提供个人信息及手机号码、联系电话等联系方式,造成信息无法传递的,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无法知晓有关信息的相关后果。
2.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或伪造、变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的,可采取以下措施:
(1)视情节轻重,对违规人员分别予以取消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并登记为考试作弊人员。
(2)涉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未在报名表中设置但已公示的相关规定,考生若明知自身达不到条件却执意报名,经查实本人达不到规定的,按填报虚假信息处理。
承诺人(报名)人:
年 月 日
昆明经开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
领导小组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