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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11-16 09:48:32
根据我校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我校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1974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含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分为A、B、C三类,A类为教师初级岗位,B类为博士岗位、C类为其他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0年11月21日为截止日期。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我校拟招聘41人,纳入人员控制总量,执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相关规定。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单位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1日上午9:00-11月24日下午17:00;
查询时间:2020年11月21日上午10:00-11月25日下午16:00.
(二)个人网上报名
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从学校网站(www.jnpec.edu.cn)登录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入口,按以下程序报名:
1.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资格初审。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须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4.打印面试准考证。报名成功后,A类岗位人员于面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所有岗位人员于现场资格复审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以备参加资格复审、面试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A类、C类岗位应聘岗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男女分设的招聘岗位,核减的招聘计划调整到另一岗位使用,即:教师02岗位调整到教师03岗位,教师03岗位调整到教师02岗位,辅导员01岗位调整到辅导员02岗位,辅导员02岗位调整到辅导员01岗位。对男女分设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的,对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进行合并,即:教师02、教师03岗位的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合并,辅导员01、辅导员02岗位的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合并,合并后不再区分男女。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应聘B类岗位的人员,按实际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确定进入综合考察人选。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
四、考试
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办法。A类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再综合考察的方式进行,B类岗位采取综合考察的方式进行,C类岗位采取先笔试、后综合考察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面试、综合考察环节同一招聘岗位涉及多个考场的,成绩参照省委组织部录取选调生时使用的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
(一)面试
采取答辩或专业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主要从职业道德、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及准考证打印:在学校网站另行公布。
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范围人选,结果在学校网站公布;对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运用专业理论和综合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表述、逻辑思维能力。
2.网上缴费。A类岗位进入笔试范围人选和C类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应聘B类岗位的,不进行笔试,不缴纳笔试考务费。
3.笔试时间、地点及准考证打印:在学校网站另行公布。
4.确定综合考察人选。A类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综合考察范围人选;B类岗位按实际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确定;C类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A、C类岗位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综合考察范围人选。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综合考察范围人选确定后,在学校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取得综合考察资格人员名单。
A类岗位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C类岗位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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