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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哈尔滨新区教育系统所属中小学校校园招聘100名教师公告

时间:2020-11-13 00: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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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2020-11-11 截止日期:2020年11月25日
  • 所属省份:黑龙江 工作地点:哈尔滨 栏目分类:黑龙江中小学 招聘人数:100名

    为深化新区教育改革,优化新区教师队伍,依据《哈尔滨市中小学校校园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哈教联发[2020]7号)文件精神,经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同意,哈尔滨新区教育系统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高校和国家“双一流”高校招聘一批公办中小学在编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报考、竞争择优,精准招聘。

    二、招聘数量

    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10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0年哈尔滨新区教育系统所属中小学校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附件2)。

    三、公告发布网站

    1.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songbei.gov.cn

    2.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高校和国家“双一流”高校校园网站。

    四、招聘对象

    具有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高校和国家“双一流”高校学籍的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2019、2020、2021年三届毕业生),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均可报名。

    考生应取得相应资格种类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按“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有关政策规定,考生须就本人教师资格证提交承诺书,约定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资格种类的教师资格证;对未按规定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曾受所在高校纪律处分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5.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现役军人;

    7.2022年及以后毕业生。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请考生按要求进行网上邮箱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参加面谈,并将材料上传指定邮箱。

    报名邮箱:haxinqu2020@126.com

    2.网上邮箱报名时间(第一批次)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25日下午18:00截止。

    电话:0451-87165187、18249771541

    (二)提交材料

    考生按以下顺序整理提供资料,在网上报名时扫描上传(上传的资料可为图片格式,不能为PDF格式)。

    1.报名表。考生在报名表贴照片处粘贴电子版1寸证件照(附件1)。

    2.身份证。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上。

    3.学历学位材料。提供学生在校生证明(附件4)(加盖院系公章,研究生的在校生证明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

    4.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诚信承诺书》(附件3)。

    所有原件的扫描件(图片格式应为*.jpg或*.jpeg,单张图片小于2M),按所需材料顺序及序号打包压缩上传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名称标注为所报岗位名称、岗位代码、考生姓名及毕业院校名称。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2.考生须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不予录用。

    3.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所提供的材料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四)报名资格预审、现场资格确认

    1.报名资格预审

    报名结束后,哈尔滨新区管委会教育局组织招聘单位进行报名资格预审。预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进入现场资格确认环节。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进入现场资格确认的时间及地点。

    2.现场资格确认

    时间、地点:拟定于网上报名结束后,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请考生根据本公告中“邮箱报名提交材料”的要求,准备好各项材料(现场验原件、收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和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须考生本人参加。

    3.注意事项

    现场资格确认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五)面谈、签约

    1.进入面谈人员及时间

    通过网上和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谈。面谈在现场资格 确认结束后进行。

    2.组织面谈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等。面谈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谈当日出现放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谈。考生凭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至现场参加面谈,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3.面谈成绩公布

    面谈结束后,依据考生面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成绩相同将进行面谈加试,高分者进入签约、现场资格复审、体检和考核环节,加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4.组织签约

    签约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签约的人选。

    进入签约环节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拟聘用协议(招聘学校盖章)。不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谈结果依次递补签约。

    七、现场资格复审

    1.2021年毕业生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通过人员将履行后续环节。

    2.2019年、2020年毕业生提前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待三站面谈结束后,复审通过人员将统一履行后续环节。

    3.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哈尔滨新区管委会教育局负责严格按照招聘计划所列要求,对拟聘用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生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邮箱的报名登记表2份、诚信承诺书一份和资格确认时所列内容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复印件顺序需一致)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凡不按所列专业范围通过资格审核、履行面谈程序成为考核人选的,都将取消考核和签约资格。

    4.时间及地点:资格复审确认在哈尔滨市进行。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八、体检、考核与递补

    (一)体检

    通过资格复审,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人员方可参加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及招聘学校统一组织应聘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二)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指导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被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考生的资格条件与《招聘计划表》相关要求不一致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

    现场资格复审、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提出递补意见,报哈尔滨新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在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谈合格人选中,按照面谈排序结果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关注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不另行通知)。

    九、公示及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面谈、资格复审、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人选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哈尔滨松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由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按照规定和程序组织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相对应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剩余的岗位将用于接下来的第二站校园招聘使用。

    十、招聘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纪检人员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88080053。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将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表》中所列专业及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所列专业范围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成为拟聘用人员的,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

    应聘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安排。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附件1--2020年哈尔滨新区教育系统所属中小学校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2020年哈尔滨新区教育系统所属中小学校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学生在校生证明.docx

    哈尔滨新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10日

    来源:

    http://www.songbei.gov.cn/art/2020/11/10/art_20331_9604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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