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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3-27 09:45:57
凡体检和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因考生自动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经县人社局批准后,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有面试项目的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六、聘用及公 示
凡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人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实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未查清前,考聘名额暂不递补)。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在同编码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学历高者优先。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征得原单位书面同意其调(流)动。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聘用单位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教师,在首次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3年内不得调动或辞聘)。
所聘人员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档案交乐至县人社局。
七、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到该单位的组织、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公正招聘的,也应当回避。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肃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四)县纪委、监察局对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乐至县人社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乐至县监察局监督电话: 028-23353158;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28-23322685;
乐至县教育局监督电话:028-23328998;
乐至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28-23322330、028-23329983、028-23333791。
原标题:乐至县关于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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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四川乐至县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招聘125人岗位表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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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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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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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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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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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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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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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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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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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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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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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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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分 理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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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毕 业 学 校 |
毕业时间 |
专 业 |
学 历 |
毕业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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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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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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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何种教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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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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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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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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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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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盖章) |
人社部门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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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申明:如因电话停机、关机或电话变更无法联系的,后果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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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乐至县教育局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