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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3-25 18:27:29
七、考核
考核由区社事局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考核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或因考生自愿放弃的,报考聘主管机关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八、公示
考聘主管机关确定拟补充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补充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区考聘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由考聘主管机关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九、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社事局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报区党政办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程序向考聘主管机关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报考聘主管机关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其中,2015年的毕业生须在201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要求有学位的,应同时获得学位证书)和考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超过规定时间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资格证的,不予聘用,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考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招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考聘主管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其在2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的补充工作人员考试。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新聘用到乡镇学校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区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考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考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考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三年内不得参加人事考试,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分局: 0832-2223258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0832-2205177
十一、本公告由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负责解释,各考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资格要求有关事项请咨询区社事局。
原标题: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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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五年上半年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考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岗位一览表 | |||||||||||||||||
序号 | 主管 部门 | 考聘单位 | 考聘单位代码 | 考聘岗位 | 考聘岗位类别 | 经费形式 | 考聘岗位代码 | 考聘名额 | 专业科目笔试 | 报考条件 | 咨询电话(招考单位及主管部门) | 备注 | |||||
专业科目笔试方向 | 专业要求 | 专业对应的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职称或职(执)业资格 | 年龄 | 其他 条件 | |||||||||||
1 |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 内江市第三幼儿园 | 80701 | 幼儿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全额拨款 | 8070101 | 1 | 无 | 学前教育专业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无 | 幼儿教师资格证 | 30周岁以下 | 无 | 0832-2205177 | |
2 |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 内江市第五小学校 | 80702 | 计算机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全额拨款 | 8070201 | 1 | 无 | 计算机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计算机教育专业、信息与计算机科学专业、信息工程专业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无 | 小学教师资格证 | 35周岁以下 | 普通话二级甲等 | ||
3 |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 内江市第十初级中学 | 80703 | 生物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全额拨款 | 8070301 | 1 | 无 | 生物教育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无 | 中学教师资格证 | 25周岁以下 | 无 |
附件2:
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请认真阅读说明后填写)
报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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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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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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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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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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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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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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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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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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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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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学位 |
全日制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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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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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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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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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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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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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在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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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机关事业 在编在岗人员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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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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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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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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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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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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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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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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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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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学习 或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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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社 会关系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或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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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聘 单位 主管 部门 审核 意见 |
审核人:
年 月 日 |
组织 人社 部门 复审 意见 |
审核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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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此表由报考者本人填写,并经考聘单位(主管部门)初审,完善报名手续;
2、请报考者如实详尽真实准确地填报个人资料,如所填信息与事实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报考资格,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请报考者仔细阅读公告和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填写此表,对因专业或资格条件等要件无法准确选择岗位的,请与各考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后填写。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