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5-03-13 17:05:41
同上
二 级
乙 等
及以上
音乐
4
同上
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教育、学科教学(音乐)、艺术教育
同上
同上
体育
6
同上
体育教育、运动训练、学科教学(体育)、小学体育教育
同上
同上
美术
3
同上
美术学、美术、学科教学(美术)、美术教育
同上
同上
2
幼
儿
园
幼
儿
园
15
全日制
专 科
及以上
学 历
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儿童教育、学前教育学、舞蹈教育、舞蹈学、舞蹈表演、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学科教学(音乐)、美术学、美术教育、学科教学(美术)
幼 儿 园
教师资格或舞蹈、
音乐、美术教师资格证 书
同上
全日制
师范类
专 科
及以上
学 历
汉(中国)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文学、语文教育、小学教育(语文方向)、初等教育(语文方向)、学科教学(语文)
相应学科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数学教育、小学教育(数学方向)、初等教育(数学方向)、学科教学(数学)
同上
备注:专业设定依据《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5年)》。
附件1:
北岸开发区2015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学校 类别 |
学科名称 (招聘岗位) |
招考人数 |
具体岗位 |
小
学 |
语文教师 |
6 |
区实验小学1人、山亭第二中心小学1人、山亭湖山小学1人、 忠门岳秀小学1人、东埔中心小学1人、东埔塔林小学1人。 |
数学教师 |
6 |
区实验小学1人、山亭第二中心小学1人、山亭湖山小学1人、 忠门后坑小学1人、忠门王厝小学1人、东埔中心小学1人。 | |
音乐教师 |
4 |
山亭莆禧小学1人、忠门沁头小学1人、 东埔西山小学1人、东埔梯吴侨台学校1人。 | |
体育教师 |
6 |
山亭湖山小学1人、忠门柳卓小学1人、忠门后坑小学1人、 忠门王厝小学1人、东埔中心小学1人、东埔塔林小学1人。 | |
美术教师 |
3 |
忠门柳卓小学1人、忠门琼山小学1人、东埔西山小学1人。 | |
幼 儿 园 |
幼儿园教师 |
15 |
区实验小学附设园1人、山亭镇中心幼儿园2人、山亭湖山幼儿园1人、 山亭第二中心小学附设园2人、忠门镇中心幼儿园2人、忠门安柄小学附设园1人、东埔镇中心幼儿园3人、东埔中心小学附设园2人、东埔塔林小学附设园1人。 |
附件2:
北岸开发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聘用审查表
姓 名 |
|
性 别 |
|
职 务 |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
文化程度 |
|
第一学历 毕业院校 |
|
毕业时间 |
| ||
单 位 |
| ||||
计生 部门 意见 |
审核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公安 部门 意见 |
审核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档案 审查 意见 |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
注:计生部门意见由县区或以上计生部门签署,公安部门意见由户籍所在派出所签署,档案审查意见由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文教局组织相关人员审查签署 。
附件3:
①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
闽人发[2006]10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中央在闽单位:
现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按照执行。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为社会普遍关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精心组织,规范程序,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我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公开招聘补充工作人员的各项工作(具体办法另行印发)。
二、下列人员可以采取直接的方式招聘:
1、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属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的人员;2、事业单位引进符合我省“年度人才引进指导目录”要求的人才及其家属;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4、担任副处级以上职务的人员;5、党政机关分流人员;6、同类型经费渠道的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人员;7、从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流动到财政拨补事业单位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从财政拨补事业单位流动到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人员。各有关事业单位要根据本单位人才队伍发展规划,结合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工作,积极从省外、海外引进紧缺急需的人才。
三、为了充分体现对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所做贡献的肯定和激励,各部门和单位在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对退役运动员和退役士兵予以适当照顾:
(一)对有突出贡献(指获得奥运会前六名、世锦赛世界杯前三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冠军、全运会冠军)的运动员和荣立一等功的退役士兵,事业单位可采取方式予以接收聘用。
(二)事业单位根据岗位人员空缺情况,需通过考试与相结合方式从退役运动员和退役士兵中补充工作人员的,可提出招聘方案,报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同意,采取面向退役运动员和退役士兵的有限竞争招聘考试方式进行。
(三)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参加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和全运会第2、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冠军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第2、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6名、全国年度最高级别比赛冠军的运动员加7分。
2、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长期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5分。
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四、从2006年1月开始,事业单位以方式补充工作人员统一填报《福建省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并凭省人事行政部门签章的《福建省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有关人事关系接转手续。
五、委托我厅进行人事管理的中央在闽单位,应按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补充工作人员。
附: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2、福建省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登记表
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
第6号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已经人事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人事部部长 张柏林
二○○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人员素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适用本规定。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和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除外。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第三条 公开招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 公开招聘要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第五条 公开招聘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的方法进行。
第六条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政府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与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 事业单位可以成立由本单位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招聘工作组织,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 招聘范围、条件及程序
第八条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第九条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