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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3-13 17: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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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幼儿园教师资格或舞蹈、音乐、美术教师资格证书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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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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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2015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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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类别 |
学科名称 (招聘岗位) |
招考人数 |
具体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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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 |
语文 |
3 |
南门学校教育集团2名、西厝中学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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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
2 |
南门学校教育集团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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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
1 |
南门学校教育集团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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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 |
1 |
南门学校教育集团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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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
1 |
南门学校教育集团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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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 |
2 |
南门学校教育集团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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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
语文 |
41 |
南门学校教育集团15名、灵川中心小学2名、灵川中心榜头小学1名、灵川中心下尾小学1名、灵川中心太湖小学1名、灵川中心硋灶小学1名、东海中心东沙小学1名、东海中心东海小学1名、东海中心东蔡小学1名、东海中心蔡亭小学1名、东海中心东朱小学1名、东海中心坪洋小学1名、华亭第一中心小学1名、华亭第一中心油潭小学1名、华亭第一中心湖里小学1名、华亭第一中心五云小学1名、华亭第一中心云峰小学1名、华亭第二中心小学1名、华亭第二中心樟林小学1名、华亭第二中心郊尾小学1名、华亭第二中心郊溪小学1名、华亭第二中心西许小学1名、常太中心莒溪小学1名、龙桥街道延寿小学1名、区第一实验小学1名、区第二实验小学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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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
24 |
南门学校教育集团7名、灵川中心小学1名、灵川中心东进小学1名、灵川中心山门小学1名、东海中心东沙小学1名、东海中心上图小学1名、东海中心东朱小学1名、华亭第一中心小学1名、华亭第二中心小学2名、华亭第二中心樟林小学1名、华亭第二中心郊尾小学1名、华亭第二中心后枫小学1名、常太中心小学1名、常太中心党坑小学1名、太平小学1名、区第一实验小学1名、区第二实验小学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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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
2 |
华亭第一中心小学1名、华亭第一中心南湖小学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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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 |
1 |
东海中心东沙小学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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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
2 |
南门学校教育集团1名、灵川中心下尾小学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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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 儿 园 |
幼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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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南门学校教育集团15名、华亭第一中心油潭幼儿园2名、华亭第一中心幼儿园1名、华亭第一中心湖里幼儿园1名、华亭第一中心五云幼儿园1名、华亭第一中心南湖幼儿园1名、华亭第一中心隆兴幼儿园1名、华亭第二中心幼儿园2名、华亭第二中心濑溪幼儿园2名、华亭第二中心郊溪幼儿园1名、华亭第二中心后枫幼儿园1名、华亭第二中心兴沙幼儿园1名、华亭第二中心长岭幼儿园1名、灵川中心幼儿园3名、灵川中心下尾幼儿园2名、灵川中心柯朱幼儿园2名、灵川中心桂山幼儿园1名、灵川中心东进幼儿园1名、灵川中心太湖幼儿园1名、灵川中心西墩幼儿园1名、青山学校幼儿园1名、东海中心幼儿园1名、东海东沙幼儿园1名、东海上图幼儿园1名、东海大埔幼儿园1名、东海小学幼儿园1名、东海西厝幼儿园1名、东海西黄幼儿园1名、东海东朱幼儿园1名、东海东蔡幼儿园2名、东海蔡亭幼儿园2名、常太中心幼儿园1名、常太长基幼儿园1名、常太党坑幼儿园1名、龙桥街道延寿幼儿园1名、区实验幼儿园1名、区第二实验幼儿园1名。 |
附件2: 城厢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聘用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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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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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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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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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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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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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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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历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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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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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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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 部门 意见 |
审核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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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 部门 意见 |
审核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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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审查意见 |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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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计生部门意见由县(区)或以上计生部门签署,公安部门意见由户籍所在派出所签署,档案审查意见由××县(区)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审查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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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①
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
闽人发[2006]10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中央在闽单位:
现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按照执行。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为社会普遍关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精心组织,规范程序,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我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公开招聘补充工作人员的各项工作(具体办法另行印发)。
二、下列人员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1、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属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的人员;2、事业单位引进符合我省“年度人才引进指导目录”要求的人才及其家属;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4、担任副处级以上职务的人员;5、党政机关分流人员;6、同类型经费渠道的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人员;7、从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流动到财政拨补事业单位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从财政拨补事业单位流动到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人员。各有关事业单位要根据本单位人才队伍发展规划,结合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工作,积极从省外、海外引进紧缺急需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