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5-03-03 11:45:13
六、考察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须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七、资格复查及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由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复查通过的,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资格复查发现拟聘用人员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台山市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机关雇员考试。
八、试用及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发出同意聘用通知。聘用人员持聘用通知书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合同签订手续。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未按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聘用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可按期办理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合同规范样式由市人社局提供。
九、递补
有以下情形的,可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岗位应聘者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由用人单位及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并书面报市人社局备案:
(一)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复审、面试的;
(二)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
(三)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选公示发现问题不予聘用或放弃聘用的;
(五)聘用人选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的。
十、监督管理及其他
(一)应聘者、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招聘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监督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市人社局0750-5507608。
(二)招聘政策咨询由市人社局受理,电话0750-5507608。报名资格条件解释及资格审核事项由用人单位及市教育局受理,市教育局电话0750-5502014,用人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公告由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5年上半年台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点击下载>>>
2015年03月广东台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教师40人岗位表
2015年03月广东台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教师40人报考指南
附件4:
公开招聘教师测试办法和标准
测试分试教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试教时间为15分钟,面试时间为5分钟。试教内容由考生按照报考岗位学科自选。
测试标准:
项 目 |
项 目 要 求 |
满分值 |
|
试
教 |
教学设计 |
教学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条理清楚,能抓住要点,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 |
15 |
教学方法 |
善于组织课堂教学,熟悉教案,讲授正确,适当运用教学资源辅助教学,正确把握课型特点。 |
10 |
|
教学技能 |
普通话准确,表达流畅清晰,板书规范合理,教学组织严密。 |
15 |
|
教学效果 |
实现教学目标,教学效果好。 |
10 |
|
面 试 |
通过交谈、提问等方式,重点考察考生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 |
25 |
|
通过交谈、提问等方式,重点考察考生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理论、专业知识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
25 |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台山市教育局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