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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2-11 14:12:13
根据我县城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县委编委同意,决定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考调9名教师到县第二幼儿园任教。现将考调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岗位设置、学历及专业要求
详见《乐至县第二幼儿园考调教师名额及岗位设置表》(附件1)。
二、考调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职业道德优良,遵纪守法,近1年来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身体健康。
(二)连续任教3年以上(2011年9月1日及以前参加教育工作)。
(三)报考中级职务岗位应具有职称计算机D级及以上合格证。报名时尚未具有职称计算机D级及以上合格证的,应在一年内取得职称计算机D级合格证书,如一年后仍未取得的,将降岗聘用。
(四)年龄条件:40周岁以下(即1975年2月1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2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乐至县教育局人事股。
(三)报考要求:
1、参加考调的教师,需带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表)、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彩色照片3张。
2、报考者根据报考条件选择岗位,并如实填写《考调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凡报考者需经原学校和责任区教育督导组审批同意(《考调报名登记表》在网上打印)。
3、考调岗位与报名人数之比为1:2,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乐至县人社局、乐至县教育局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考调岗位计划。
4、缴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每位 www.91eXam.org考生缴纳考务费50元/人。
5、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于2015年2月28日下午(2:30—6:00)前在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考调以笔试方式进行。
1、考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地点
报考者于2015年3月2日下午3:00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3、成绩公布及查分
2015年3月3日公布考试成绩。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可持《准考证》于3月3日下午6:00前向教育局人事股书面申请查分,过时不再受理。
查分原则:(1)统分有无错漏;(2)试题有无漏阅。
五、考调教师的聘用办法
(一)根据报考岗位及名额,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聘用对象。如末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以幼教专业、学前教育专业优先;如再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再相同,以教龄长者优先。
(二)对拟调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如有问题反映者,可采用面谈、电传、书信等形式向乐至县纪委、乐至县人社局、乐至县教育局实名反映。若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出的岗位按照报考岗位成绩依次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本次考调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局监督下实施。
七、本公告由乐至县人社局、乐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人社局(23322685)
教育局(23333791)
监督电话:县纪委(23353158);教育局(23328998)
原标题:乐至县第二幼儿园考调教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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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乐至县第二幼儿园考调教师名额及岗位设置表
岗位代码 |
岗位类别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名额 |
岗位等级 |
5001 |
幼儿教学 |
全日制中师及以上 |
幼儿教育专业 学前教育专业 |
3名 |
13-8级岗位 |
5002 |
小学教师专业不限 |
3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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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3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舞蹈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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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4 |
音乐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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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5 |
美术 |
1名 |
附件2
报名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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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第二幼儿园教师考调报名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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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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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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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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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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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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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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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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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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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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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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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岗位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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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毕 业 学 校 及 时 间 |
专 业 |
毕业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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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何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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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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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 岗位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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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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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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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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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区教育督导组意见 |
(盖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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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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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资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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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县人社局、教育局: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一个社会和睦相处、共同进步的道德基石,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是考调考试工作公平、公正的保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我郑重承诺如下:
1.认真学习《考试规则》和《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自觉地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
2.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3.不携带各种无线电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除考试规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4.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吸烟,不喧哗,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5.保证自己符合本次考调报名条件,准确向有关考试组织机构提供本人的真实信息,如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户口簿、考生类别、学历文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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