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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1-15 12:05:29
非师范类毕业生和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以及跨学科、跨学段报名的应聘人员(2015年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跨学科、跨学段报考的,按照招聘基本条件第(八)条第(3)点办理),须在录用后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不得按专业技术人员办理转正定级手续,5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3981611、63950911;政策咨询电话:0512-63985582、63481973、63985581(区教育局),63950942(区人社局);网络报名咨询电话:0512—63950511、63950502。
十一、本《公告》由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5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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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江苏苏州吴江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266人岗位表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
201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