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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1-09 18:03:41
按照北京市和海淀区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海淀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处所属事业单位海淀区龙岗路幼儿园面向社会人员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18个岗位,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及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招聘岗位面向毕业生的,限于年龄不超过30周岁(以截止到报名当日计算),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届北京生源毕业生和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届未就业北京生源毕业生。所修全部课程须无未通过记录,能按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并能正常参加当年就业派遣;
(七)招聘岗位面向社会人员的,限于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以截止到报名当日计算),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北京市非农业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下载报名表,认真填写表格内容,并在诚信承诺本人签名处手签姓名。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主管单位根据相关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受理报名。
1、时间:2015年1月20日9:00—14:00
2、地点:海淀区知春东里14号,海淀区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音乐室。
3、报名时所需材料(复印件均需2份)
(1)《报名表》一式2份;
(2)近期同一底板1寸免冠照片2张(分别贴在报名表上);
(3)个人简历2份;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簿(卡)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6)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毕业生需提供由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所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2015届毕业生还需提供由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统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统招”的,不用开具统招证明)。
2014届未就业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报到证、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社会人员需提供劳动( 聘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材料、档案存档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单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一般均为报名当日。若报名人员已经考试合格或认定、评审通过但尚未领到证书的,须提供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成绩单或相关证明)。
(二)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可于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登录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bjhd.gov.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入围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面试入围比例的按照笔试合格人数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的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合计而成。考生可于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登录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bjhd.gov.cn查询本人面试成绩、综合成绩。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考核人员。
(四)考核、体检和公示
海淀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处组织考核、体检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招聘单位将考核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人员信息在本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原标题:2015年海淀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处所属龙岗路幼儿园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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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海淀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处所属龙岗路幼儿园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 |||||||||||||
主管单位 | 所属事业单位 | 单位性质 | 岗位 名称 | 岗位类别 | 拟招聘人数 | 岗位要求 | 面试入 围比例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报名地址 | ||||
人员 类别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岗位其它要求 | |||||||||
海淀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处 | 海淀区龙岗路幼儿园 | 全额 | 幼儿教师 | 专技 | 10 | 毕业生 | 30周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学前教育、音乐表演专业 | 上岗时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 1:5 | 邓茜62559687 曾婉62551521 | 海淀区知春东里14号,海淀区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音乐室 |
幼儿教师 | 专技 | 8 | 社会人员 | 40周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学前教育、音乐表演专业 | 具有教师从业资格证书;具有1年及以上幼儿教育工作经验 |
2015年海淀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处所属龙岗路
幼儿园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名序号:
报考事业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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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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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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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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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近期一寸 免冠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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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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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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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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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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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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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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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类别 |
毕业生( ) 社会人员( ) |
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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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档案存放机构(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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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
(按时间顺序,连续填写从高中至今的学习和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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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 |
姓名 |
关系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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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承诺:本人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公告规定的所有条件并承诺所提供的各项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本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
本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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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审核意见 |
审核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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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处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