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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1-09 17:15:48
郧阳区2014年定向招聘教学点学前教育教师公告规定:持有幼儿或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幼儿或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证、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由学校出具证明,可参加报考。)
鉴于近日众多考生反映,其普通话证书正在办理之中。考虑考生实际,现将普通话资格条件进一步明确为:2014年应届毕业生未获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的,也可以由学校出具证明报考。
原标题:关于郧阳区2014年定向招聘教学点学前教育教师 资格条件的有关说明
十堰市郧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堰市郧阳区教育局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