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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12-23 19:03:01
根据凌海市委党校的用人需要,按照《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有关文件规定,凌海市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教师执业资格;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24日(含)以后出生);
6、中共党员;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本公告中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24日。
二、招聘组织与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的方式,由凌海市委组织部会同凌海市委党校具体组织实施。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凌海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信息表》(见附件1)。
四、招聘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4年12月24日—12月28日(早8:3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
凌海市政府办公楼A座529室(组织部干部科),电话:0416—8122912。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应聘者填写《2014年凌海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及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的有关材料(学历、工作经历、学习时期学生会经历、任职资历、论文著作成果、奖励情况和职称资格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凌海市委组织部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交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寸版4张。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要严格遵守报名诚信制度,认真衡量资格条件,实事求是地填写报名表。
在公开招聘期间,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考核
由凌海市委组织部会同凌海市委党校及相关专家组成考核组,根据应聘者的素质、业务能力等方面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拟考核人员,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在具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凌海市委组织部会同凌海市委党校组织进行。重点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复查报考资格。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公示由凌海市委组织部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后,如因取消资格、拟聘人员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在公开招聘期间,报名人员如不按规定参加体检、办理有 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视为自动弃权。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待遇等按相关文件执行。
五、其它
(一)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足1:2时,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生从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政策咨询电话:
凌海市委组织部 0416-8122912;
其它未尽事宜,按《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凌海市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点击下载>>>
中共凌海市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登记表
报考岗位:
报考序号: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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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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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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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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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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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党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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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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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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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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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 业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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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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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学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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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 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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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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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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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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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口 所 在 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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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特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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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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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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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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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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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学 习 及 工 作 经 历 |
职务 职称 |
证明人 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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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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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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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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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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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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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或其它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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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业绩(2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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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保证以上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并认可本岗位工作条件,否则,后果自负。
本人签名: |
所在单位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资 格 审 查 |
审查人:
审查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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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一式二份(招考单位一份,个人一份)
2、除序号和资格审查项目外,其它均由报名者填写
3、填表时同时粘贴照片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招聘职位 | 职位简介 | 招考计划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政治面貌 |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 其他条件 | 面试比例 | 备注 |
1 | 中共凌海市委党校 | 教师 | 教学 | 1 | 研究生:法学类 |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 | 硕士学位及以上 | 中共党员 | 两年以上 | 取得教师资格 | 1:02 | 考核 |
(一) | ||||||||||||
2 | 中共凌海市委党校 | 教师 | 教学 | 1 | 研究生: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现当代文学 |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 | 硕士学位及以上 | 中共党员 | 两年以上 | 取得教师资格 | 1:02 | 考核 |
(二) |
中共凌海市委组织部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