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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11-28 15:03:32
6.非师范专业报考者提交以下两项之一的材料:
(1)教师资格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合格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本科成绩单有选修“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合格记录,或者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教育学、心理学学时及成绩证明》,则可不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
7.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
8.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深圳市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
201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