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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11-28 15:03:04
六、有关要求
(一)材料的准备及报送要求
(1)参加考核的教师自行准备印证材料(论文原件、课题报告、比赛教案等),并装订成2册(年度考核材料和教育教学业绩等材料),装入档案袋报送区教育局;(2)所有资料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学校对所有资料进行初审,所有复印件材料需加盖公章,并由单位法人审核,签署是否属实的意见和审核人的姓名,原件(2015年7月底)退还本人;(3)印证材料不齐、不能说明问题或不属实的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责任;(4)参加考核的教师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区教育局取消其聘用资格;(5)上交印证材料的截止时间:2015年1月12日—1月14日(上午8:30—12:00和下午14:30—17:30)。
(二)纪律监督
区监察局监督考核工作全过程,并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自贡市大安区监察局:0813-5522240。
七、公布总成绩
业绩考核结束后,于1月30日前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区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公布笔试、业绩考核总成绩。
八、本考核方案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3-2210673 0813-2201511
2014年大安区内部招考小学教师考核材料一览表 | |||||||||||||||||||||||||||||||||||
单位(盖章): | 审核人: | 时间: | |||||||||||||||||||||||||||||||||
序号 | 工作单位 | 姓名 |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 | 性别 | 年份 | 年度考核结果 | 得分 | 继续教育结果 | 得分 | 论文 | 得分 | 公开课 | 得分 | 优质课 | 得分 | 说课 | 得分 | 课题研究 | 得分 | 评优评先 | 得分 | 指导教师奖级别 | 得分 | 教育教学质量监控等次及次数 | 得分 | 考核得分 | ||||||||
论文题目 | 发表或获奖级别 | 公开课课题 | 级别 | 优质课课题 | 获奖级别及等次 | 说课课题 | 获奖级别及等次 | 课题题目 | 级别 | 综合类荣誉 | 级别 | 单项类荣誉 | 级别 | ||||||||||||||||||||||
2012 | 0 | ||||||||||||||||||||||||||||||||||
2013 | |||||||||||||||||||||||||||||||||||
2014 | |||||||||||||||||||||||||||||||||||
学校复核得分 | |||||||||||||||||||||||||||||||||||
备注:1、报考者的考核材料须交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村小任教情况须学校提供证明,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此表,并根据考核方案进行量化打分;2、各单位法人对报考者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根据考核方案复核报考者自评打分;3、此表于2015年1月12日至14日上交考核印证材料时一并上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 |
大安区教育局
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