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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四川省米易县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30名中小学教师公告(二)

时间:2014-11-22 1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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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本市的少数民族考生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退伍证、毕业证、立功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于报名时一并提交,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笔试成绩公布与查分

笔试考试中存在缺考笔试科目或违纪的考生,不进行笔试排名。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及时通过米易县公众信息网、米易县教育城域网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应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准考证向米易县教育局人事股提出书面查分申请,查分结果于受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米易县公众信息网、米易县教育城域网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结束后,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享受笔试加分后的折合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因笔试缺考,导致实际开考比例低于3: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以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米易县公众信息网、米易县教育城域网公布。

2、领取面试通知书

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享受笔试考务费减免的考生,可减免面试考务费),具体时间、地点在米易县公众信息网、米易县教育城域网另行通知。

3、面试科目及方式

面试岗位

面试方式

面试分值

英语、物理、政治、历史、地理、语文、心理学、化学、体育教师岗位

讲微格课

100分

音乐、美术教师岗位

讲微格课

100分,讲微格课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各占50%。

专业技能测试

4、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在米易县公众信息网、米易县教育城域网公布。

九、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笔试总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加试专业知识笔试,以加试专业知识笔试的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形成竞争的职位的考生,其《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若低于本次招聘考试其他形成竞争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的最低成绩,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等额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县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实施。考核重点是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米易县公众信息网、米易县教育城域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二、聘用及管理

(一)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2015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报到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二)未经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三)新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管理,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办理流动手续(上级机关选调除外)。

(四)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事业单位政策规定执行。

(五)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照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为保证我县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米易县监察局:0812-8172347

考务政策咨询电话:

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8130962

米易县教育局:0812-8172027,8175757

十四、相关事项提示

1、请考生在整个招聘期间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考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以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辅导(培训)网站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五、本公告由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米易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米易县教育局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情况表

附件二: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米易县教育局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

附件三: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

2014年11月20日

来源:

http://file.scpta.gov.cn/20141121/20141121150420_n_128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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