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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11-21 10:03:32
2.第四层次:教授
(一)免费提供一套面积为
(二)给予教授津贴30-50万元不等。根据学科专业,招聘时确定具体数额,教授津贴分8年平均按月发放。
(三)给予科研启动费,文科8万元、理工科10万元。
(四)符合自治区相关规定条件的可解决配偶或一个子女的编制,安排适当工作。配偶或子女具有高校教师资格的,安排在教学岗位工作;不具有高校教师资格的,安排在非教学岗位工作;已经在编并具有正式工作的,可办理调动手续。
(五)服务期限:8年。
3.第五层次:博士
(一)免费提供一套面积为
(二)给予博士津贴20-40万元不等,根据学科专业,招聘时确定具体数额,博士津贴分8年平均按月发放。
(三)给予科研启动费,文科5万元、理工科8万元。
(四)对未取得副教授职称的博士研究生,符合副教授任职资格条件的,学校优先向自治区推荐
(五)符合自治区相关规定条件的可解决配偶编制,安排适当工作。配偶具有高校教师资格的,可安排在教学单位相应工作;不具有高校教师资格的,安排非教学岗位工作。同时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问题。
(六)服务期限:8年。
4.第六层次:任职年限满三年及以上、学院急需的有较强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副教授
(一)给予副教授津贴8-30万元不等,根据学科专业,招聘时确定具体数额,副教授津贴分8年平均按月发放。
(二)给予科研启动费,文科2万元、理工科3万元。
(三)
(四)提供租住房一套或以成本价购买学校的集资房。
5.第七层次:优秀青年硕士
(一)中科院及“985”工程院校毕业硕士研究生在教师岗位的,生活补助费、科研启动费标准见下表,生活补助费分5年平均按月发放:
中科院、“985”工程院校毕业硕士研究生生活补助及科研启动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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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 |
学科方向 |
生活补助费 |
科研启动费 |
中国语言文学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
4万元 |
5000元 |
汉语国际教育 |
4万元 |
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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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言文学 |
英语语言学方向,翻译方向或文学方向 |
4万元 |
5000元 |
语言学方向,翻译方向或文学方向 |
4万元 |
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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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
经济法学 |
4万元 |
5000元 |
教育学 |
课程与教学论 |
4万元 |
5000元 |
美术学 |
美术史论方向 |
4万元 |
5000元 |
中国画工笔人物方向 |
4万元 |
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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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学 |
动物细胞工程 |
4万元 |
5000元 |
化学 |
有机化学 |
4万元 |
5000元 |
无机化学 |
4万元 |
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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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与舞蹈学 |
民族音乐学或中国传统音乐方向 |
4万元 |
5000元 |
数学 |
基础数学 |
6万元 |
5000元 |
新闻传播学 |
广告学 |
6万元 |
5000元 |
管理学 |
旅游管理、管理学 |
8万元 |
5000元 |
经济学 |
经济统计学(会计学) |
8万元 |
5000元 |
经济统计学(数量经济学) |
8万元 |
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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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
音乐表演(维吾尔民族乐器) |
8万元 |
5000元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精细化学品工艺 |
10万元 |
5000元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网络工程 |
10万元 |
5000元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通信与信息系统 |
10万元 |
5000元 |
机械工程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10万元 |
5000元 |
(二)一般院校毕业硕士研究生在教师岗位的发放科研启动费5000元。下列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在教师岗位的生活补助费、科研启动费标准见下表,生活补助费分5年平均按月发放:
一般院校毕业硕士研究生生活补助及科研启动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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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 |
学科方向 |
生活补助费 |
科研启动费 |
数学 |
基础数学 |
4万元 |
5000元 |
新闻传播学 |
广告学 |
4万元 |
5000元 |
管理学 |
旅游管理、管理学 |
6万元 |
5000元 |
经济学 |
经济统计学(会计学) |
6万元 |
5000元 |
经济统计学(数量经济学) |
6万元 |
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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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
音乐表演(维吾尔民族乐器) |
6万元 |
5000元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精细化学品工艺 |
8万元 |
5000元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通信与信息系统 |
8万元 |
5000元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网络工程 |
8万元 5000元 |
5000元 |
机械工程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8万元 |
5000元 |
(三)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所在单位有空岗的情况下,符合讲师评审条件的,可申报评审讲师职称。
(四)提供租住的单身公寓。
(五)服务期限:5年。
6.第八层次:我院2014年新办、紧缺专业所需毕业硕士研究生及部分优秀本科生
(一)应聘以下专业所需毕业硕士研究生在教师岗位的,生活补助费、科研启动费标准见下表,生活补助费分3年平均按月发放:
新办、紧缺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生活补助及科研启动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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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 |
学科方向 |
生活补助费 |
科研启动费 |
电气工程 |
电机与电气;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
15万 |
20000元 |
土木工程 |
土木工程 |
15万 |
20000元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10万 |
20000元 |
统计学 |
统计学 |
10万 |
20000元 |
音乐与舞蹈学 |
舞蹈表演或舞蹈教育方向 |
10万 |
20000元 |
金融学 |
金融学 |
10万 |
20000元 |
环境工程 |
水污染方向、大气污染方向 |
10万 |
20000元 |
(二)应聘电气工程、土木工程专业教师岗位的优秀本科毕业生在教师岗位的,除享有我院编制内同类人员各项工资和福利外,还发放生活补助费5万元,分3年平均按月发放。
(三)提供租住的单身公寓。
(四)服务期限:5年。
三、其他
1. 夫妻双方同属招聘的高层次人才,且都应享受住房待遇的,一方提供住房,另一方按照住房成本价,根据服务期按月发放现金。
2. 以上所有各类补贴和科研启动费为税前数额。
3. 对招聘的人才,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并签订协议。
4.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二0一四年五月十三日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