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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11-20 08:02:59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高中阶段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多渠道多层次广纳优秀教育人才
,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7名高中阶段新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名额共计7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一。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35周岁及以下(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坚持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
4、政治思想素质好;
5、具有高中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教师资格;
6、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7、201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招聘程序和时间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确定拟聘人选、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通过隆昌县教育局网站、各招聘学校网站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报名及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学校负责。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可持相关材料到招聘学校报名,联系电话:
隆昌一中:0832-392930618981421843
3、报名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报名表1份,本人近期一寸彩照3张、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县外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
意报考的书面证明,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在校表现和能按时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证明材料。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若不真实,一
经查实取消其报名和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4、资格复审: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对招聘学校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三)考核
在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的指导监督下,各聘用学校成立考核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以及工作和专业能力等情况,考
核采取专业能力测试、上微型课、查阅相关材料等多种形式结合,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
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
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五)政审及公示
体检合格后,由各招聘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
出具同意考核招聘证明;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政审后认为不符
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对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补充人员
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招聘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并按程序报批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
四、其他事项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
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2.本公告由隆昌县教育局和各招聘学校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隆昌县教育局:0832-3914312
隆昌一中:0832-3929306、18981421843。
附件:1.隆昌县公开考核招聘高中新教师岗位一览表
2.隆昌县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一:
隆昌县公开考核招聘高中新教师岗位
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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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 |
岗 位 |
招聘名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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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一中 |
隆昌一中高中语文教师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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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一中高中数学教师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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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一中高中英语教师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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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一中高中心理学教师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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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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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县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请认真阅读说明后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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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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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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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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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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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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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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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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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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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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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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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学位 |
全日制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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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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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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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教育或国家承认的其他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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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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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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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在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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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机关事业 在编在岗人员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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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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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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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造价员证) (详细填写证书种类、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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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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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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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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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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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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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学习 或工作经历(如岗位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必须详细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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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社 会关系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或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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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初审意见 |
审核人: 年 月 日 |
县教育局资格复审意见 |
审核人: 年 月 日 |
县人社局资格复审意见 |
审核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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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此表由报考者本人填写,并经招考单位初审,报主管部门与组织人社部门复审,完善报名手续;
2、请报考者如实详尽真实准确地填报个人资料,如所填信息与事实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报考资格,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请报考者仔细阅读公告和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填写此表,因对专业或资格条件等要件无法准确选择岗位的,请与各招考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后填写。
考生签名:
年 月
隆昌县教育局
http://jyj.longchang.gov.cn/008546200/show?id=78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