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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8-20 09:33:33
经和平区政府批准,和平区教育局拟招聘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体音美等学科聘用合同制教师150名。
一、招聘条件
二、待遇:
(1)聘用人员享受试用期工资2000元。期满后,按事业单位在职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核定工资(本科每月约3100元左右、研究生每月约3200元)。
(2)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为受聘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其中,个人应承担的部分,由本人缴纳。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2014年8月23--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和平区教育局701会议室。
四、具体招聘职位及数量、招聘条件及详细信息请考生登录“沈阳市和平区就业人才网”(www.syhp.gov.cn/hpzf/rsj)查询。咨询电话:23865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