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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8-15 09:31:50
九、聘用办法及管理待遇
(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成绩、考察结果、体检结果、公示结果,对初步录用人员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录用人员占事业编制,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四章第十二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期3年。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期间享受事业单位工资、职称待遇。在职教师如能提交个人档案资料,将享受同等条件待遇,如无个人档案资料,按新招录人员聘用,待提供档案资料后享受同等条件待遇。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可续聘,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非阿左旗户籍的应聘者,受聘后享受本地区相应的职级职称工资待遇;本人、配偶、 子女可转为阿左旗户籍;配偶、子女无职业的可享有阿盟地区人才市场的招聘、考录及就业政策,住房自行解决。
十、纪律与监察
为严格考试纪律,确保考录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对违反人事考录招聘的,予以严肃处理。
(一)应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考资格条件的和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监督举报电话:8222591,8222679,13947490088受理期限自报名开始至考试最后公示结束。
(二)考试工作人员指使、怂恿他人造假作弊的,或在考试过程中组织参与作弊、泄露考试题目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三)本次考试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考生没有真凭实据就恶意举报、造谣诽谤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考试成绩及拟录用资格。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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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阿拉善左旗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教育类别:应填写全日制、成人、自考
2014年8月14日 | |||||||||||||||||||||||||||||||||||||||||||||||||||||||||||||||||||||||||||||||||||||||||||||||||||||||||||||||||||||||||||||||||||||||||||||||||||||||||||||||||||||||||||||||||||||||||||||||||||||||||||||||||||||
http://www.azqjy.gov.cn/a/jueyijueding/20140814/9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