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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河南省栾川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中小学教师公告(一)

时间:2014-07-24 09:3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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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洛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2014〕47号,经县政府研究并报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中小学教师100名。

一、招聘岗位、报考条件和报考对象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义务教育学校中小学教师100名,其中:初中60名,小学4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本方案后附的《栾川县2014年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中小学教师拟聘用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和报考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初中教师报考条件:

(1)全日制计划内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具有与报考专业、层次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具有高层次教师资格的可报考同专业低层次学段)。

小学教师报考条件:

(1)全日制计划内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具备小学及以上的教师资格;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身体条件;

6.截止2014年6月30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后,1996年6月30日前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服务栾川县的大学生村干部和服务栾川县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或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因其他原因不适宜报考的。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报名和资格审查、确定加分或免笔试对象、笔试、试讲、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七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2日至8月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地址:栾川县城兴华西路)。

3.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提交《栾川县2014年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中小学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附报名表后):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照4张;

(3)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见附件3)和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

(4)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且未使用的就业协议书,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服务中心盖章);

(5)提交报考条件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6)在职人员还需持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30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1。达不到规定比例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退还已交考务费。

6.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8月7日至8月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3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

(二)确定加分及免笔试对象

1.加分对象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条件的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的政策:

(1)服务栾川县的“大学生村干部”,截止2014年6月30日在农村任职满两年以上且考核合格者;

(2)服务栾川县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

2.免笔试对象

服务栾川县的大学生村干部兼职农村学校教学工作两年以上考核合格(截止2014年6月30日),本人承诺继续在农村学校(不含初中)任教满5年以上的,可申请免于笔试,笔试成绩按当次考试相应学科笔试卷面成绩的最高得分计算,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也可申请参加笔试,笔试总分加10分,但不再享受免笔试优惠政策。

3.提交材料

申请享受加分和免笔试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一式2份):

(1)自行下载并填写《栾川县2014年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中小学教师加分申请表》(见附件4);

(2)申请免笔试人员填写《栾川县2014年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中小学教师免笔试申请表》(见附件5),并提交《服务栾川的大学生村干部兼职农村学校教学工作任职证明》(见附件7);

(3)“大学生村干部”提交县委组织部出具的截止2014年

6月30日在村任职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证明(见附件6);“三支一扶”大学生需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村干部”资格认定以栾川县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公室认定和解释为准;大学生村干部兼职农村学校教学工作资格认定以栾川县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公室和栾川县教育局共同认定和解释为准)。

以上人员未在报名期间申请享受加分或免笔试政策并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享受资格。经审核符合加分或免笔试条件的人员名单,将予以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享受加分或免笔试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或免笔试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中小学教师笔试内容:教育综合基础知识(120分钟)。主要包括: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常规教学与教育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等。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四)试讲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的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试讲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试讲,笔试缺考、作弊和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试讲。

2.试讲内容采取从现行教材中(见附件8)随机抽课的方式确定。考生备课20分钟后,讲一节与申报岗位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报考初中教师岗位人员讲一节与申报专业相一致的微型课;报考小学教师岗位人员讲一节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微型课。评委根据考生试讲情况现场打分,分数当场公布。由评委所打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试讲成绩。试讲现场成绩满分为100分。

对于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招聘岗位时,其考生试讲现场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录职位,考生试讲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3.试讲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4.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考生的笔试成绩、试讲成绩和总成绩将在栾川县公众信息网和栾川县人才网进行公示。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试讲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和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条例》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确定的内容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准进入考核和聘用环节。

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试讲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聘用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形成书面材料,同时对体检合格人员应聘资格进行复查。考核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考核和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凡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被聘用人员报到期限为15天,15天内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由各相关单位对其进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自主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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