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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7-23 09:35:15
为进一步推动张店教育名城建设,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引进义务教育阶段优秀教育工作者。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安排,乐于奉献;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强;
2、教育系统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学段教师资格;
4、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
6、区级及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市级及以上优质课一、二等奖获得者等优秀教师。
二、报名时间
三、综合考察
由招聘领导小组组成教育专家组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师德修养、教学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
四、聘用
根据综合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按管理权限办理调动、聘用手续。新聘人员一律到郊区学校支教2年,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支教期满后经考核后调入城区学校任教。
递交材料说明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原始学历及现学历)、职称证书、年度考核表、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张店区公开招聘优秀教师资格审查表》一份。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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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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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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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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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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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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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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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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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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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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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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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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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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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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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年级及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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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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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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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 |
姓名 |
与本人关系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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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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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公开招聘优秀教师资格审查表
http://www.zdjw.gov.cn/Item/7132.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