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4-07-01 07:59:02
体检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等额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考核重点是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同意后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在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攀西人才网、攀枝花教育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审批及试用期
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市教育局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2014届高校毕业生须在
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监督与回避
为保证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照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攀枝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12388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812-3350130
攀枝花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处:0812-3348330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12-3325008
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12-3355727,0812-3325158
攀枝花市教育局人事师培处:0812-3316504,0812—3317417
攀枝花市外国语学校:0812-3334064
攀枝花市第七高级中学校:0812-5911313
攀枝花市实验学校:0812-3326401
攀枝花市第九中学校:0812-2515062
攀枝花市十一中小学校:0812-6602716
攀枝花市特殊教育学校:0812-5558628
十、相关事项提示
1、请考生在整个招录期间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考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以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辅导(培训)网站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一、本公告由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 | ||||||||||
2014年攀枝花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情况表 | ||||||||||
序号 | 用人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型 | 职位编码 | 招聘人数 | 岗位要求条件 | 笔试科目 | 笔试开考比例 | ||
学历、职称要求 | 专业要求 | 毕业年限要求、年龄要求及其他 | ||||||||
1 | 攀枝花市外国语学校 | 初中物理教师 | 专业技术 | 10101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物理学、应用物理学 | 普通高等教育2012—2014年毕业生;或35周岁及以下在岗教师。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 | 3:1 |
2 | 攀枝花市第七高级中学校 | 音乐教师 | 专业技术 | 10102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音乐学、音乐表演 | 普通高等教育2012—2014年毕业生;或35周岁及以下在岗教师。 |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 | 2:1 |
3 | 攀枝花市第七高级中学校 | 物理教师 | 专业技术 | 10103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物理学(通用技术方向等) | 普通高等教育2012—2014年毕业生;或35周岁及以下在岗教师。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 | 2:1 |
4 | 攀枝花市第七高级中学校 | 信息技术教师 | 专业技术 | 10104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信息科学技术、信息与计算机科学 | 普通高等教育2012—2014年毕业生;或35周岁及以下在岗教师。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 | 2:1 |
5 | 攀枝花市实验学校 | 初中数学教师 | 专业技术 | 10105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数学教育 | 普通高等教育2012—2014年毕业生;或35周岁及以下在岗教师。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 | 3:1 |
6 | 攀枝花市实验学校 | 初中英语教师 | 专业技术 | 10106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英语教育 | 普通高等教育2012—2014年毕业生;或35周岁及以下在岗教师。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 | 3:1 |
7 | 攀枝花市实验学校 | 初中政治教师 | 专业技术 | 10107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思想政治教育 | 普通高等教育2012—2014年毕业生;或35周岁及以下在岗教师。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 | 2:1 |
8 | 攀枝花市第九中学校 | 高中数学教师 | 专业技术 | 10108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 | 普通高等教育2012-2014年毕业生;或35周岁及以下在岗教师。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 | 2:1 |
9 | 攀枝花市第九中学校 | 高中生物教师 | 专业技术 | 10109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生物教育、生物学 | 普通高等教育2012-2014年毕业生;或35周岁及以下在岗教师。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 | 3:1 |
10 | 攀枝花市第九中学校 | 初中物理教师 | 专业技术 | 10110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物理学、应用物理学 | 普通高等教育2012-2014年毕业生;或35周岁及以下在岗教师。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 | 2:1 |
11 | 攀枝花市第十一中小学校 | 小学语文教师 | 专业技术 | 10111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 | 普通高等教育2012-2014年毕业生;或35周岁及以下在岗教师。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 | 2:1 |
12 | 攀枝花市第十一中小学校 | 初中音乐教师 | 专业技术 | 10112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舞蹈编导、舞蹈学 | 普通高等教育2012—2014年毕业生;或35周岁及以下在岗教师。 |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 | 2:1 |
13 | 攀枝花市第十一中小学校 | 幼儿教师 | 专业技术 | 10113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学前教育 | 普通高等教育2012—2014年毕业生;或30周岁及以下在岗教师。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 | 2:1 |
14 | 攀枝花市第十一中小学校 | 幼儿教师 | 专业技术 | 10114 | 1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舞蹈教育、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 | 普通高等教育2012—2014年毕业生;或30周岁及以下在岗教师。 |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 | 2:1 |
15 | 攀枝花市特殊教育学校 | 美术教师 | 专业技术 | 10115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美术学(工艺美术方向) | 普通高等教育2012—2014年毕业生;或30周岁及以下在岗教师。 |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 | 2:1 |
16 | 攀枝花市特殊教育学校 | 计算机教师 | 专业技术 | 10116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 | 普通高等教育2012—2014年毕业生;或30周岁及以下在岗教师。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 | 2:1 |
合计 | 16 |
附件2:
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
本大纲仅供参加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共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笔试》的考生复习和考试时参考。请考生重点掌握以下知识内容。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题型包括选择、判断简析、案例分析、阅读分析和论述五种类型。
第一部分 教育学基础
一、教育与教育学
(一)教育的概念、教育的要素、教育的形态、教育的本质、教育的基本规律
(二)教育发展的历史阶段、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趋势
(三)教育学的产生和发展
二、教育的功能
(一)教育功能的含义、教育功能的类型、教育的个体功能与社会功能、教育功能的限制
(二)影响教育功能发挥的因素
三、教育的目的
(一)教育目的的含义、教育目的的功能
(二)确立教育目的的依据、教育目的确立中的价值取向
(三)我国的教育目的及其理论基础、我国全面发展教育的基本内容
四、教师与学生
(一)教师的定义、教师的角色、教师的基本素质、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及途径
(二)学生的定义、学生的本质特点、学生发展的规律
(三)教育过程中的教师与学生、教育过程中的师生关系
五、课程
(一)课程的含义、课程理论及课程理论流派、课程的类型、课程的组织、课程的管理
(二)我国课程改革的回顾、新课程改革的总体要求、新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课程标准及其地位、作用和特点
(三)新课程带来的变革
六、课堂教学
(一)教学的含义、教学理论及教学理论流派
(二)课堂教学设计的含义、基本程序、主要模式、内容和方法
(三)教学策略的含义、常用的课堂教学策略
七、学校德育
(一)德育的含义、功能及地位
(二)德育过程的含义、德育过程与教学过程和思想品德形成的关系、德育过程的理论、德育过程的规律
(三)德育的任务、目标、内容与课程
(四)德育的原则、途径与方法
八、班级管理与班主任工作
(一)班级的含义与特点、班级的历史发展、班级的结构与功能、班级的发育过程
(二)班级管理的内容、原则与方法
(三)班主任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