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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河北省辛集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聘26名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9-07-25 22: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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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2019-07-25 截止日期:2019年8月2日
  • 所属省份:河北 工作地点:辛集市 栏目分类:河北中小学 招聘人数:26名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结合我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2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

    辛集市教育局所属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三中学、艺术职业学校、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第二实验学校(乒乓球体育运动学校)。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面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有关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毕业生。

    四、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26日至2001年7月26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26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 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长期立足基层、服务一线的工作意愿;

    5、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户籍、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选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岗位。需取得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凡涉及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26日。

    符合选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其学历条件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辛集市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在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二)岗位条件

    此次选聘工作人员共计26名,具体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辛集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五、选聘方法与程序

    (一)发布信息

    1、2019年7月25日通过辛集市人民政府网(www.xinji.gov.cn)、辛集电视台、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和辛集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信息。

    2、到相关人才培养单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宣传招聘信息。

    (二)报名办法、时间

    此次选聘和辛集市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同时进行,每人只能报考其中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选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不设开考比例限制,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已就业人员应聘时,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

    报名时间:7月26日9∶00至8月2日18∶00。

    报名网址:登录辛集市人民政府网(www.xinji.gov.cn),点击政府公告栏中“辛集市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报名入口”,进入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下同)进行网上报名,或通过手机搜索“辛集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添加关注后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应聘人员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应聘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显示“审核通过”后即完成报名。

    5、应聘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面试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8月13日至8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资格复审地点:辛集市教育局人事科3楼309房间(地址:辛集市市府东大街93号)。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应聘人员应按照选聘岗位条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资格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对户口有要求的,还需提供本人户口本或配偶户口本和结婚证,已就业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四)面试

    选聘面试和辛集市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同时进行。

    1、面试时间及地点。进入面试的人员于8月28日9∶00至8月30日18∶00,登录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考点设在辛集市区,具体地点、时间安排及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测评成绩实行当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测评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张贴并在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发布。

    面试最低合格线为60分。

    (五)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依岗位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高者。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9月4日公布。体检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登录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查询。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被考察资格,并按选聘岗位的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根据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生的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在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办理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不超过六个月,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选聘设定最低6年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可向市外流动。对于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有关要求和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在体检、考察两个环节中的递补分别只进行一次。

    (五)应聘人员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或考察等情况的,后果自负。

    (六)考生在报名时,有关专业条件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对报名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请与用人单位联系。联系电话:0311-83222548

    本方案由辛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辛集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辛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9年7月25日

    来源:

    http://www.xinji.gov.cn/html/sy_zfgg/606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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