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4-04-11 07:59:16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经桥西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石家庄市桥西区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2名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3月3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1日后出生),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中学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所报考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电子电工学科教师还须为教育技术学专业或电气技术教育专业毕业,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小学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所报考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石家庄市桥西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4年3月31日。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的办法,每个阶段的通知都在桥西区政府网公布。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11日8:30—17:30,4月12日8:30—17:30。 2.报名地点:石家庄新华电脑学校(红 旗大街568号,红旗大街与汇丰路交口西北角)。 3.资格审查要求:报名者持网上下载的《报名表》,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学历毕业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注:2014年7月10日前须提供毕业证及相应教师资格材料,如未取得毕业证或教师资格证均不予聘用);1寸照片2张(同报名表)。 4.其他: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经审核有关证件,发现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要达到1:2以上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二)笔试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凭身份证于4月19日8:30—17:30,到新华电脑学校领取《笔试准考证》。 1.笔试时间:4月20日上午9:00—11:00,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和时事政治等,满分为100分。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注明地点为准。 3.其他: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的考生依岗位由高分至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4月23日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生可在桥西区政府网查询。 (三)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4月26日8:30-17:30,到新华电脑学校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为4月27日8:30—17:30,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月28日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考生考试的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排名:笔试成绩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四)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桥西区政府网公布。 (五)体检 4月30日上午8点,在石家庄平衡体检中心(友谊北大街与新华路交叉口北行500米路西4楼)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 (七)聘用审批 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由区政府网公布名单并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范围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流动、工资等相关手续,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由聘用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资料全程进行严格审查,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 2.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聘用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依次予以递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