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3-25 12:05:29
五、体检
1、根据专业笔试、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我校附属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执行。
2、体检有关安排由人事处另行通知。
六、聘用及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后,办理聘用(调入)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博士还可参照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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