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4-03-18 08:58:56
(二)试教。
1.试教内容:相应学科高中教材内容。
2.试教实行百分制,试教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三)签定协议。
从试教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签定就业意向协议书,并公布人员名单。
(四)体检。
签定就业意向协议的考生于2014年7月2日到松桃苗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到,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细则(试行)》进行。体检在县招聘办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所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被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县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该职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执法机关立案侦查、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没有考核依据(如个人学籍档案)的。
4.报名或体检、考核时提供虚假证明或材料的。
5.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
6.2014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14年8月20日前未能提交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7.其它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五)聘用。
经试教、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办在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聘用单位填写《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经县招聘办审核合格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均实行一年试用期。
八、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考试、考核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九、未尽事宜由松桃苗族自治县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6—2832680
0856—2836108
附件: | ||||||
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一览表 | ||||||
招聘学校 | 学科教师 | 报考要求 | ||||
招聘计划数 | 专业 | 学历 | 教师资格 | 户籍 | ||
松桃苗族自治县第二中学 | 语文 | 5 |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教育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 | 已聘用的师范类、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需在1年内取得相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 户籍不限。 |
数学 | 5 | 数学类 | ||||
英语 | 4 | 应用英语、英语教育 | ||||
物理 | 2 | 物理学类 | ||||
化学 | 3 | 化学类 | ||||
政治 | 2 | 政治学类 | ||||
历史 | 5 | 历史学类 | ||||
地理 | 5 | 地理科学类 | ||||
生物 | 1 | 生物科学类 | ||||
计算机 | 2 | 计算机及相关专业 | ||||
体育 | 1 | 体育学类 | ||||
合计 | 35 |
http://www.songtao.gov.cn/K3639926-6/B/01/7419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