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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18 12:15:18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录中小学教师300名,其中:城区中学50名(招聘区外在职在编优秀中学教师30名,招聘全日制普通硕士毕业生20名),幼儿园20名,农村中小学23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18年宛城区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见附表)。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教师质量。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年龄应符合各岗位要求(30周岁以下要求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要求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要求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几个步骤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