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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1-23 07:02:23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qhrss.gov.cn)及我校网站(www.cqdx.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由我校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2.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3.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优惠政策
公开招聘的博士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外,并享受我校以下优惠政策:
1.提供安家费、住房补助金和科研启动费共6万元。
2.提供住房一套供租住,租金按政策规定执行。
3.提供笔记本电脑一台。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招聘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
本公告由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负责解释。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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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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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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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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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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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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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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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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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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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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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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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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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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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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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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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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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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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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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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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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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情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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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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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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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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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或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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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教育 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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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工作 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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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 成果 及获 奖等 业绩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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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诚信 承诺 |
本人已熟知招聘简章的内容,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全部真实、准确,如有个人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签名(手写): 201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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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单位) 意见 |
盖 章 201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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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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