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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1-23 07:02:16
(四)聘用考核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聘用考核对象。考核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考核结果以学校发回的个人档案为依据,不再重新组织考核。
(五)聘用签约
聘用考核合格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签约手续。首聘服务期为5年。
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8月15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在2015年8月底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再聘用。
签约后存在《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规定不宜录用情形的,就业协议无效。
(六)缺额递补
拟聘用人员聘用签约前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从该学科考试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入围体检名单、体检(复查)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磐安教育网(网址:www.paedu.net)、磐安人才网(网址:www.parcsc.com)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查询信息, www.91eXam.org有关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生在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的,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本公告由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磐安县教育局共同负责解释。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告发布后5日内提出。
附件一
磐安县2014年公开招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报名序号(工作人员填写):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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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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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本人 近期一寸 彩色免冠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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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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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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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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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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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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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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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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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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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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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填入学前的) |
省 市 区(市)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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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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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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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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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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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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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类别及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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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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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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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何项加分条件,请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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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 |
本人以上所填内容属实,不含虚假成分,谨此确认。 报考者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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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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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本表用蓝、黑墨水钢笔或圆珠笔如实填写,书写要规范。
2.“考生类别”指应届毕业生、历届毕业生、其他人员。
3.“教师资格类别”指高中、初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