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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4-11 20:10:19
2018年北海市卫生学校
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市卫生学校教育教学需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师范〔2018〕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以及中共北海市委组织部、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北人社发〔2013〕11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职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2年4月12日至2000年4月12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和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7年4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七) 招聘岗位面向全国
(八)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各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度北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简称《计划表》,下同)
(九)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已录用为公务员或已聘用为北海市在编在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未满原报考职位(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公务员招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和聘用纪律行为的;
(5)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8年4月1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考生报考建议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如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由此造成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纠纷以及不能如期按招聘程序完成招聘或者聘用审批后无法按时到岗而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