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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12-25 18:11:34
广东省电子商务高级技工学校(广东省电子商务技师学院)隶属于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为公办全日制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是国内目前唯一以电子商务命名、通过ISO9001国际认证、以第三产业特色专业为主导的综合性高级院校,也是一所集技工(技师)教育、短期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和学历教育为一体的国家重点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连续5年进入“广东技工院校竞争力20强”前十名,综合办学实力居全省技工院校前列。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学校的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共23人,详见附件一。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执行国家、广东省及学校有关薪酬待遇的规定。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职业教育事业,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和岗位调配;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有较高的专业技能水平、较强的教学科研和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岗位具体要求见附件一;
(四)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无违纪违法记录;
(五)凡招聘岗位条件涉及年限计算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
(六)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电子商务高级技工学校网站 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
采取邮寄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须注明所应聘的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有意应聘者,请通过EMS(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或到学校现场报名,并提交以下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二);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含学历、学位鉴定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4.应届(含暂缓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5.近年论文著作、获奖证书等其它材料复印件;
6.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复印件;
7.个人简历;
8.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到现场报名的应聘者,须同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含学历、学位鉴定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应届(含暂缓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论文著作、获奖证书、计划生育证明材料等原件核查,核查后退还本人;采用邮寄方式报名的应聘者,须在领取准考证前,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含学历、学位鉴定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应届(含暂缓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论文著作、获奖证书、计划生育证明材料等原件核查,符合要求发给准考证,核查后原件退还本人。
(三)报名时间
2014年1月7日至2014年1月9日三个工作日(工作日办公时间:8:30——12:00,14:30——16:00),邮寄报名以邮戳时间为准。
(四)报名地点
邮寄报名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大观中路大观街950号广东省电子商务高级技工学校人力资源中心收,邮政编码:510663,信封上请清楚注明“应聘”字样及应聘的岗位及代码。
现场报名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大观中路大观街950号广东省电子商务高级技工学校办公楼二楼人力资源中心。联系人:冯老师、陈老师,电话:020—82373448。
(五)资格审查
学校在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次审查,对 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不接受报名;报名结束后至发放准考证前,对已接受报名的应聘人员再次进行资格审查,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发给考试通知及准考证。资格审查结果及领取考试通知、准考证的时间、方式,将在广东省电子商务高级技工学校网站(http://www.gd21ec.com)中公布,并同时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五、考试
考试由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人事教育处组织、学校协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及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抽签确定考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考核应聘者的综合职业素质,包括形势与政策、职业教育知识与能力、行政工作能力等。笔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的数量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为3:1,若进入面试人员的数量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1,则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及面试安排将在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电子商务高级技工学校网站公布。
(二)专业技术岗位(除校企合作教师岗位外)面试内容为讲课及答辩。讲课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相关课程的内容,讲 课前必须在指定时间、地点完成课件制作。讲课后接受评委提问,对评委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管理岗位及专业技术岗位中校企合作教师岗位的面试内容为简述所报考岗位的工作思路及答辩。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方式为各考试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合格人员才可计算考试总成绩。
(三)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从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若总成绩合格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而出现职位空缺,则不予补录。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电子商务高级技工学校网站公布。
学校成立2013年公开招聘考试评审小组,由校内专家和校外专家组成,人员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
六、体检
已确定的体检人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采取实地或信函的方式进行考察。
八、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通过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学校网站同时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报备及报批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学校将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报备及报批手续(若所在单位不同意调动的,责任自负)。
十、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省人社厅审批结果,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批准进事业编制的聘用人员 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不愿意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一、有关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若招聘岗位无合格应聘者或应聘人数不足3人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学校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是否予以补录。如需补录时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附件一
广东省电子商务高级技工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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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 |
人数 |
招聘对象 |
专业要求 |
学历(学位) |
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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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电子商务 专业教师 |
1 |
社会人员 |
不限 |
全日制本科 (学士)及以上 |
①年龄≤40周岁;②具有电子商务高级讲师(副教授)及以上的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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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
电子商务 专业教师 |
1 |
社会人员 |
不限 |
全日制本科 (学士)及以上 |
①年龄≤35周岁;②具有电子商务讲师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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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
电子商务 专业教师 |
1 |
社会人员 |
电子商务 |
全日制本科 (学士)及以上 |
①年龄≤35周岁;②具有该专业相关技术3年以上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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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
工商管理 专业教师 |
2 |
社会人员 |
工商管理 |
全日制本科 (学士)及以上 |
①年龄≤35周岁;②具有该专业相关技术3年以上工作经历。③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优先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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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 |
电化教学 教师 |
1 |
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
教育技术学 |
全日制本科 (学士)及以上 |
①社会人员年龄≤35周岁,具有该专业相关技术3年以上工作经历;②胜任中职学校电化教学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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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 |
会计专业 教师 |
3 |
社会人员 |
会计学、 财务管理 |
全日制本科 (学士)及以上 |
①年龄≤35周岁;②具有该专业相关技术3年以上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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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 |
体育教师 |
1 |
社会人员 |
体育教育 |
全日制本科 (学士)及以上 |
①年龄≤35周岁;②具有该专业相关技术3年以上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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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 |
心理辅导教师 |
1 |
社会人员 |
心理学、 应用心理学 |
全日制本科 (学士)及以上 |
①年龄≤35周岁;②具有该专业相关技术3年以上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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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 |
计算机专业 教师 |
1 |
社会人员 |
计算机类专业 |
全日制本科 (学士)及以上 |
①年龄≤40周岁;②具有计算机类专业的高级讲师(副教授)及以上的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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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 |
计算机专业 教师 |
2 |
社会人员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计算机应用与维护 |
全日制本科 (学士)及以上 |
①年龄≤35周岁;②具有该专业相关技术3年以上工 作经历。③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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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 |
美术动画 专业教师 |
2 |
社会人员 |
美术学、动画、 摄影、绘画 |
全日制本科 (学士)及以上 |
①年龄≤35周岁;②具有该专业相关技术3年以上工 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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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 |
校企合作 教师 |
1 |
社会人员 |
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 |
全日制本科 (学士)及以上 |
①年龄≤35周岁;②熟悉职业教育体系,胜任技工院校校企合作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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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 |
校外培训 管理教师 |
2 |
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
不限 |
全日制本科 (学士)及以上 |
①社会人员年龄≤35周岁;②胜任职业培训鉴定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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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
技能鉴定 管理教师 |
2 |
社会人员 |
不限 |
全日制本科 (学士)及以上 |
①年龄≤35周岁;②胜任职业技能鉴定的考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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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 |
培训业务 拓展人员 |
2 |
社会人员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①年龄≤35周岁;②本岗位为非教学岗位,主要从事对外培训业务拓展工作;③具有开拓能力,胜任培训业务拓展工作。 |
备注:1、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必须一致,专业名称按教育部专业目录为准。
2、应届毕业生:指2013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暂缓就业毕业生(含2012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
3、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