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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12-12 13:34:28
五、考试形式及录用办法
1.考试形式
(1)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等综合知识。笔试后,按学科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应聘者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上,则60分为笔试合格成绩;若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则以平均分为笔试合格成绩。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说课、试教环节。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形式 为讲课,专业课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教案撰写、讲课和专业技能三项,分值比例为20:40:40。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2.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满分都为100分,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面试成绩60分以下的直接予以淘汰。
3.体检
体检人数与录取岗位数按1:1确定。体检人员统一参加镇海区教育局组织的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执行。
4.考察
根据体检情况,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政审材料,作为考察依据。
5.确定录用人选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报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拟录用人员核准手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同时在区人事人才网、区教育信息网上公示,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学校与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毕业派遣后办理事业录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核实不具备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拟录用人员正式报到前,如发现个人档案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录用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2.如考察过程中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在报考该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递补,但自拟录用人员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均不予递补。
3.招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档案委托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管理。
4.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见习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或两年内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5.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镇海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0574-86680807,朱老师、包老师
镇海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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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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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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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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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照片处 | ||||||
何时参加 何 党 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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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毕业 于 何 校 何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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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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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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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 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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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师范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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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通讯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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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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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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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 证 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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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 等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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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等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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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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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工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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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理由及其他需要 说明问题 |
(非师范类和非本区籍毕业生请注明符合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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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所填内容完全属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承诺人签字:
Happiness is a form of courage. 幸福是勇气的一种形式。
Hope is a good breakfast, but it is a bad supper. 希望是美好的早餐,却是糟糕的晚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