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许昌实验小学铁西校区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许昌实验小学铁西校区公开招聘教师10名。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6日--12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许昌市人才市场(市毓秀路与前进路交叉口向北20米路西)
3、报考者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填写的《许昌实验小学铁西校区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报考者可在许昌市政府门户网站、许昌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许昌人事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并张贴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等及复印件1份。
4、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进行信息采集,并根据有关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72元(其中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信息采集费12元)。
5、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1,达不到4︰1的,需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不再招聘。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到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前进路院2008房间,申请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的,退还所交报名考务费。
7、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可免交报名考务费。办理免交报名考务费需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原件)。
8、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考试招聘的全过程。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名考务费不再退还。
9、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2013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持身份证及报名费票据到许昌市人事考试中心(许昌市莲城大道1001号许昌市人社局三楼)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四、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仍在职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我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已享受安置政策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除外)的大学生,笔试成绩总分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2013年12月22日下午17:30前携带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供市、县两级组织部村官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原件,其余三类服务项目考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逾期不再受理。审查通过的给予加分,加分人员名单将于笔试前在许昌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五、考试
1、笔试:
⑴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本理论》两科,满分分别为100分。
(2)考试时间:2013年12月28日上午8:00--10:00测试《公共基础知识》,10:30—12:00测试《教育基本理论》。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教育基本理论成绩×50%
笔试考务工作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一门零分、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总分低于4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说课或试讲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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