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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12-06 08:39:30
(定教201401号) 为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本次招聘单位为定海区部分中小学校,上述学校均为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主要承担教育教学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
三、招聘条件 考生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要求:在1983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 6、户籍要求: (1)舟山户籍(以2013年12月15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或舟山生源; (2)研究生、“211工程”院校毕业生、直辖市属或浙江省属重点高校师范类第一批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户籍不受限制; 7、教师资格证书要求:师范类历届毕业生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1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类应历届毕业生要求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考与之对应学科的招聘岗位,不受专业限制;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在人事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10、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至2013年12月15日。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5日(周日)—12月16日(周一),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现场报名地点:定海区教育局二楼会议室(定海区环城西路40号); (3)报名时本人须如实填写好《舟山市定海区201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1)、《舟山市定海区201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考生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见附件2)、《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4)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随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证明或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合格单)等原件和复印件; 历届生报名时随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单等原件和复印件。 每位应聘人员需提供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 (5)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报名时必须出具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及委托人的有效证件;若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12月16日之间,将《报名表》、《信息表》、《报考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证明等制成电子稿发送到dhzxmdd@126.com邮箱。 3、报名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网上报名 A、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网上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定海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dhedu.gov.cn/组织人事专栏)公布初审结果; B、资格复审。笔试前两天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本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师范类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3)证件(证书)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笔试;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笔试资格,不得参加笔试; (4)经报名资格审查后,将在定海区教育局网站上公布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招聘计划10名及以上的则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的2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或2倍的,经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海区教育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4、报名考试费用40元,其中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届时缴费到指定的账号。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30%、7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2013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定海区教育局网站上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教育基础知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招聘计划6名及以上的则按1:2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定海区教育局网站上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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