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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四川省北川县教体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卫生保健人员公告(二)
时间:2011-08-10 12:5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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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学》)。《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和教育法规等。(《生理学解剖学》内容以《生理学》、《系统解剖学》教材为准)。
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试讲(专业测试)(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试讲(专业测试))的情况,将于2011年8月23日在北川政务网(beichuan.my.gov.cn)和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网站(www.bcjtj.gov.cn)上进行公布。进入试讲(专业测试)人员于2011年8月24日到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地点同前)领取试讲(专业测试)通知书,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届时不再电话通知。
2、试讲(专业测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50%)
(1)试讲(专业测试)时间:2011年8月25日上8:30。参加试讲(专业测试)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试讲(专业测试)通知书原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试讲(专业测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试讲(专业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核应聘教师业务能力和传授知识的技能。试讲(专业测试)结束后以折合后的笔试和试讲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予以公布。
(3)拟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于2011年8月26日在北川政务网(beichuan.my.gov.cn)和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网站上告栏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因拟参加试讲(专业测试)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空缺而产生试讲(专业测试)开考比例低于1:2的,面试时,调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调减岗位招聘计划将于2011年8月26日公布笔试和试讲成绩时在北川政务网(beichuan.my.gov.cn)和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网站(www.bcjtj.gov.cn)上进行公布。
3、面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20%)
(1)面试对应聘者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相关的专业素质、能力、技能、水平以及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进行考核。
(2)拟参加面试人员于2011年8月27日8:30持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和试讲(专业测试)通知书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考试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2011年8月28日统一在北川政务网(beichuan.my.gov.cn)和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网站(www.bcjtj.gov.cn)公告栏公布,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集合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
1、体检时间以公告的时间为准,届时不再电话通知。未按时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县教体局同意,根据空缺的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以学科专业名次从高到底等额递补,并通知其参加体检。
3、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四)考核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为:体检结束后的5日之内)。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经教体局同意,根据空缺的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以学科专业名次从高到底等额递补,并通知其参加体检。
(五)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县教体局汇总后报县人社局,并在北川政务网(beichuan.my.gov.cn)和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网站(www.bcjtj.gov.cn)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拟聘岗位等,并公布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监察局、县人社局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5天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经教体局同意,根据空缺的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以学科专业名次从高到底等额递补,并通知其参加体检。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在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个人档案到县教体局,县教体局应在公示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到县人社局办理审批手续。县人社局在办理审批手续时,根据本人档案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确认,并出具招聘文件。在资格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县教体局凭县人社局出具的招聘文件,为拟聘人员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等手续,并由县教体局通知被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县教体局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的聘用合同(受聘人员为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3个月;受聘人员为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首次订立聘用合同,不再约定试用期,聘用合同期间包括试用期),为其办理人事代理和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县人社局出具招聘文件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在三年内取消准予其再次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资格,并将相关情况报市人事局备案。由此出现的空额,经教体局同意,根据空缺的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以学科专业名次从高到底等额递补,并通知其参加体检。
六、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应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参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七、本办法由北川羌族自治县人社局、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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