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时间:
2011年7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1l:30
笔试地点:县职业中专
各报考对象于7月22日(上午8:00至下午5:30)到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须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六、录用办法
1.初审。对报考对象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凡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经查实的,一律取消其考试资格。
2. 笔试。录用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按1∶1.5(职业学校不低于1∶3)及以上的比例开考,未达比例要求不开考(紧缺学科特殊教育、心理健康除外。紧缺学科须 参加教育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不低于全体参考人员的教育基础知识笔试平均分方可录用,如被录用,则在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8年)。
笔试试卷分教育基础知识卷和学科专业知识卷。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同时进行考试。笔试总分100分,以教育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的比例计算得分。
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其他综合知识等)、学科专业知识(学科教学内容、大中专教育对应学科内容、教材教法等)。
职业学校专业课笔试科目(见下表)
其他学科笔试科目:
中学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信息技术、地理、历史、政治、化学、生物、音乐、美术、体育、社会、科学、心理健康;
小学学科: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心理健康;
学前教育、特殊教育。
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等五个学科的专业知识为同一试卷。
除上述以外学科及上述学科未达到开考要求的师范类毕业生,可由其选择并入相近学科参加考试。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2∶1,则所有参加笔试对象进入面试。
面试由县教育局、县人劳局统一组织,以模拟上课形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等学科加试基本技能)。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如面试分低于60分直接淘汰。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笔试与面试的分数比例:笔试占50%,面试占50%(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等学科模拟上课占面试成绩的40%,基本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60%)。
4.体检。根据报考对象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学科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出现同分数,则按学科专业知识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由县教育局、县人劳局统一组织,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其空缺指标不予递补。
5.公示。对拟录用人员在“天台教育信息网”、“天台人力资源网”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对公示中有反映的拟录用人员,一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其空缺指标不予递补。
6.阳光择岗。综合成绩公布后,组织聘用对象进行阳光择岗。择岗原则与办法:一是公布学校岗位指标;二是公布考生成绩;三是按考生成绩高低确定择岗顺序,填写岗位申报表;四是在规定时间内按顺序选择岗位。
2011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根据浙教学[2010]147号文件精神安排工作。研究生根据其面试成绩和在校表现,结合各校学科需求进行调配。
7.办理聘用手续。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办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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