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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呼伦贝尔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5日至28日报名(一)

时间:2013-11-21 09: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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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市直属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改变专任教师短缺的现状,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海拉尔第一中学教师15名,市直属机关幼儿园教师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程序进行。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组建由市编办、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等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和重要事项的决策。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

三、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20名,其中海拉尔第一中学15名,市直属机关幼儿园5名(见附件1《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招聘方式。本次招聘工作 91ExAM.org通过笔试、试讲、体检和考察等程序,择优产生拟招聘人选。

招聘人数与应招报名人员开考比例应达到1:4方可开考。有特殊要求的个别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调整岗位或开考比例。笔试结束后,按照1:3的比例择优产生进入试讲人选。根据笔试、试讲的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人选。考生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择优依次递补。

(二)招聘工作程序:1、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2、应聘人员报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3、组织应聘人员进行笔试、试讲和体检、考察;4、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5、办理录用手续。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忠诚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对工作认真负责,有吃苦耐劳精神。

4、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5、具有呼伦贝尔户籍或为呼伦贝尔生源地的应往届毕业生。

6、海拉尔一中招聘人员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市直属机关幼儿园招聘人员年龄需在32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7、学历及专业要求见《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六、考试方式和内容

(一)考试方式:考试包括笔试、试讲两项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汉文制卷;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蒙汉兼通岗位试讲用蒙语进行。

(二)考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理论。试讲内容以考察应试人员学科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形象等为主。

七、实施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3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在呼伦贝尔政府网、呼伦贝尔人才网、教育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11月25日至11月28日。

2、报考人员需登陆呼伦贝尔人才网下载报名表(附件2),携带从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两份,张贴2寸照片)、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内到市人才流动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报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资格审查。

3.应试人员于笔试前两天到市人才流动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试讲、体检和考察

1、考试加分:按照自治区统一规定,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2、试讲:笔试结束后,试讲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试讲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生的总成绩。

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加分因素+试讲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同一职位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比较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

3、体检和考察

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在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

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等。

(四)确定拟录用人员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上述各项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公示和录用

1.拟录人员相关信息将在呼伦贝尔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在招聘期间弄虚作假和对群众反映有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3.被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实行工作回避制度。

(二)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试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违反有关规定录用的人员,一经查实,予以清退。

(四)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九、其他

(一)招聘各个环节的成绩以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和相关事宜,均在呼伦贝尔人才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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