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文件要求,东洲区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优秀在职中学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人员类别和职位
详见附件1:《2013年抚顺市东洲区所属中学公开遴选优秀在职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遴选优秀在职教师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
4、热爱教育事业,自觉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5、在职在编公办中学教师(不含东洲区所属学校教师);
6、身体健康、健全,体态、五官端正,适合岗位需要;
7、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2年9月30日(含)以后出生),获得省级及以上综合荣誉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67年9月30日(含)以后出生);
(二)资质条件
1、考生必须具备条件下列之一:
(1)被授予特级教师称号;
(2)被授予市级以上(含市级)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称号;
(3)被授予市级以上(含市级)名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称号;
(4)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基本功比赛中获得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5)获得过所报学科市级以上(含市级)优秀课。
以上荣誉取得时间为2008年1月1日(含)至2013年9月30日(含)。
2、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教师资格证,且至2013年9月30日(含),须连续从事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 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
(三)其他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2、报考时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
所有资历条件取得时间须为2013年9月30日(含)之前。
四、遴选方式
此次遴选优秀在职教师,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
五、遴选步骤
(一)发布信息
通过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和抚顺教育网(www.fsjyw.com.cn)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为10月21日-10月25日,9:00至15:00。
(2)报名地点为东洲区教育局人事科(搭连小区广场西侧办公楼三楼),报名联系电话:53790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