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技师学院是青岛市政府举办的唯一一所技师学院,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院按照青岛市城市发展需求与青岛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单位建立了战略协作关系,共同开发建设立足山东、辐射全国的轨道交通专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为保证教学质量,为青岛市提供急需的高技能人才,真诚欢迎有丰富实践经验和技术培训工作经历的专业教师加盟青岛市技师学院。对具备专业规划、研发能力,胜任核心课程,并能培养青年教师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将按照青岛市有关人才政策进行安置。
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青人发〔2006〕7号)的规定,青岛市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0名,其中轨道交通供配电维护、轨道交通机电一体化、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轨道交通通讯信号和车辆工程等专业事业编制教师各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7年7月3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62年7月31日后出生)。应聘中高级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六)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七)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附件1《青岛市技师学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1、轨道交通供配电维护专业教师:轨道交通供配电相关专业。 2、轨道交通机电一体化专业教师:轨道交通机电一体化相关专业。 3、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教师:交通运输(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路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等相关专业。 4、轨道交通通讯信号专业教师:轨道交通通讯信号相关专业。 5、车辆工程专业教师:车辆工程相关专业。 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时间:2013年8月1日8时至8月3日16时。 (二)报名方式:考生填写《青岛市技师学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报名电子邮箱13235322201@163.com。 (三)网上资格初审:学院及时对电子邮箱中的考生报名材料进行网上初审,于8月4日11时前在学院网站公告初审通过考生名单,于8月5日下午14时至16时在青岛市技师学院市北校区(青岛市市北区太康二路1号)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一)时间:2013年8月6日下午:14:00-16:00。 (二)地点:青岛市技师学院市北校区(青岛市市北区太康二路1号)。 笔试工作由青岛市技师学院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生从事教育工作必需的相关知识。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由高分到低分按5倍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成绩于8月7日向社会公布。 |